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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证明自己是“义,也称信那稣的人为义”。
你明白吗?如果明白,就已窥现见基督教福音的中心了。无论怎么说,这信息最湛深的意义,就是宣失人在神面前根本的问题,就是他的罪,罪带来忿怒,而神为人基本的安排是赎罪,从忿怒中带来了平安。有些福音的讲法,实在大有批评的余地,因为它从不涉及这个层次。
前面已看过,福音是神对人类问题——人和自己、他人、和环境中关系等问题——胜利的答案。福音无疑带来这些问题的答案,但它所以能够如此,是首先解决了一个更深的问题——一切人类问题的核心:人和他的创造者关系的问题;除非我们清楚知道,前述问题的答案全靠后一问题中解决,否则我们就在误传福音的信息,为神作假见证了——因为把真理的一半当作全部来传,此举本身就构成一种虚假。读新约圣经的人,没有一个会看不到,这本新约知道人一切的问题——恐惧、道德的懦弱、身心的疾病、孤单、缺乏安全、无望、绝望、残忍、滥用权势,以及其他——但同样读新约的人,没有一位看不到,它把这一切的问题,都容纳在得罪神这基本的问题里。新约的所谓罪,首先不是指社会上的错误或失败,而是指对创造者上帝的反叛、蔑视、逃避和困此造成的罪咎。新约又说,罪是我们需要拯救的基本罪恶,基督死乃为救我们脱离它。人生中人与人之间的一切问题,最终是因罪的缘故,只要我们与神不和,我们和自己、和别人不睦的现况,就不得医治。
篇幅所限,不能详述罪、赎罪、赦免等主题,都是新约福音基本的架构特征,但读者若边读边思想罗马书一至五章,加拉太书二章,以弗所书一至二章,希伯来书八至十章,约翰壹书一至三章,以及使徒行传中的讲章,就会发现这一点实在没有怀疑的余地。如果有人说,“挽回祭”这个字在新约圣经中只出现四次,答案就必须是:挽回祭的思想,却经常出现。
有时,圣经把基督的死说成和好的死,即指仇恨和战争以后的和解(罗五10等节;林后五18等节;西一20等节);有时说成救赎的死,即指从危险和掳掠中付赎价救回来(罗三24;加三13;四5;彼的一18;启五9);有时它是牺牲的死(弗五2;来九一十18),一个舍己的行动(加—4;二20;提前二6),背负罪恶的行动(约一29;彼前二24;来九28)和流血中行动(可十四24;来九14;启一5)。略读上引经文都可看出,这一切思路,都和除掉罪恶、恢复神人上间无阻的交往有关;而所有经文,都以基督的死所挪去的神审判的警告为背景。换言之,这些比喻和例子,都是从不同的角度审视赎罪的真理。如不幸象很多学者一样,以为不同的语法必然指陈不同的思想,那就是肤浅的谬论了。
必须再说一点。赎罪的真理,不但带我们进入福音真理的核心,也带我们到一观望台,可看到很多其他事物的核心。你若站在史诺顿(Snowdon)山上,你看见整个史诺顿区在周围伸展,所得仲的视野,比在该区任何其他地方所见更史辽阔。同样,你若在赎罪的真理的顶峰,就可以把整部圣经的真理尽入眼帘,对重要事物的衡量,绝非从别的地方所能适当地获得的。下面要申说这方面的五件事:耶稣生平中的动力;拒绝神的人的命运;神所赐的平安;神大爱的幅度;和神的荣耀的意义。这些事物对基督教的重要性,是驳不倒的。只有在赎罪真理的亮光中才能明白它们,我想这也是无从否定的。
六。
先思想耶稣生命的动力。
如果你花一个小时半下,把马可福音从头到尾读一遍(很有益的习作,请现时就立该做吧),你对耶稣所得的印象,会有四点特征:
基本的印象是:他是一个活跃的人物:这人常常在活动,常常改变环境,制造事件——行神迹;呼召、训练门徒;改正被奉为真理的错误和被当作圣洁的污秽;最后挺身昂首的直奔被卖、判刑、和钉十架的路上;这一连串不寻常的疯狂举动,使人不得不以为是他自己在“自导自演”。
进一步的印象是:这个人知道自己是神圣的人(神的儿子),扮演弥赛亚的角色(人子)。马可记载得很清楚:耶稣越把自己交给门徒,门徒就越发觉他实在难以捉摸——他们越接近他,竟了解他越少。这好象是矛盾的,却全然属实,因为他们对他的认识一加深,就更接近他对自己所了解的:啊是神和救主;而这是门徒一向觉得莫名其妙的。但耶稣特有的双重自觉性,由他的父的声音在他受洗和变象时(可一11;九7)从天上证实的,却经常涌现出来。只要想一想:一方面,他在每一言行(参一22,27;十四27一33)上行使绝对的权柄是那种令人屏息呼吸的自然神态;另一方面,他在受审是回答大祭司的双重问题“你是那当称颂者的儿子(一位超自然、神圣的人)基督(弥赛亚、神的救世主君主)不是?”——耶稣都回答:“我是。”(十四61等节)
由此下去,所得印象是:他的弥赛亚使命,乃以他的被杀为中心--早在任何人想到弥赛亚要受苦之前,他已意识地并专一地准备这样死去。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称他为基督之后,耶稣最少有四次预口他将破杀而复活,虽然门徒不能明白他说什么(八31,参34等节;九9,31;133等节)。有此他提到他被处死四肯定的(十二8;十四18等节),是圣经所预言的(十四21,49),会为多人嬴取与神建立新而重要的关系。“人子来……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十45)“这是我立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的。”(十四24)
最后的印象是:对他来说,这死的经验是最可怕的煎熬。在客西马尼园,他“就惊恐起来,极其难过,对他们说,我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十四33,34)。他祷告的迫切(他为此“俯伏在地”,而不是跪下或站着),正是内心的显露,从中可见当他思想到将要发生的事的时候,他所感觉到内心的激动和孤独。他在说完“求你将这杯撤去”,不继续说“然而不要从我的意思,只要从你的意思”(十四36)就说“阿们”的那试探,究有多么强烈,我们是永远不会知道的。然后,在十架上,耶稣用那被弃的呼喊“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十五34),来证实他灵里的昏暗。
怎样解释耶稣相信他的死是必须的?怎样解释四本福音书都证实,由始至终推动他整件公开的事工,竟是他那必要被杀的信念?另外,又怎样解释,像司提反这样的殉道者也欣然面对死亡,连苏格拉底(Socrates)这异教哲学家也服毒而死,毫不动容;而耶稣,神完全的仆人,从未表现过对人、对痛苦、对损失有任何恐惧的人,竟在客西马尼园表现得异常惊惶,又在十字架上呼天抢地的说被神所弃?路德(Luther)说:“从没有人像这个人一样害怕。”为什么?是什么意思?
那些把耶稣的死,看为不外是悲惨的意外、与任何其他好人因冤狱而得的死没有重大分别的人,是完全不会明白这些事实的。对这些人,根据他们的原则,唯一的解释,是说耶稣里面有间中会是他软下来的懦弱的气质——先在他里面形成某种厌不欲生的欲望,再而在死亡临近的时候,使他被惊恐和绝望所控制。但耶稣既从死里复活,且在他复活生命的大能中,仍教导门徒说,他的死是必须的(路廿26等节),这所谓解释既痛苦又无稽。然而,否定赎罪真理的人,所说的就只此而已。
但若把当前事实,连上使徒赎罪的教训,一切就立刻清楚了。詹姆士·邓尼(JamesDenney)说:“我们岂不可以说,这些死亡恐惧和被离弃的经验,和耶稣的死是同一件事;耶稣死的时候,和在园里痛苦地接受这死是他父亲给他喝的苦杯的时候,他正背负着全世界的罪,同意被人列在罪犯之中,也真的被人如此对待了。”(参邓氏著《基督之死》(TheDeathofChrist)一九一一年版第四十六页)如果我们问保罗或约翰这个问题,他们会有什么答案,是毋容置疑的了。耶稣因为要成为罪,负担神对罪的审判,所以在客西马尼园战抖;又因为他实在担负着这审判,所以他在十字架上宣告神离弃了他。耶稣生命中的动力,是他“存心顺服,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8),他的死亡特有的可怖,乃在于他在加略山尝透了本应归于我们的神的忿怒,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好几世纪以前,以赛亚已说得清清楚楚了:“我们却以为他……被神击打苦待了……他为我们的过犯受害……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他身上……耶和华却定意(喜悦)将他压伤……耶和草以他为赎罪祭。”(赛五十三4—10)
主啊,我罪都归于你,
你轭何等沉重!
你站在我罪人地位,
背负我的苦痛
你作牺牲,流血赎罪,
使我全然得释。
耶稣,你已为我受死,
我也与你同死,
你今复活把我释放,
使我作神后嗣。
将来见父面上荣光,
必永照我辉煌。
(录自《颂主圣歌》第八十五首第—,四节)
这方面已说得很详尽了,因为它对明白基本的基督教真理有重要的助益。以下数段可短一点。
七。
第二,思想那些拒绝神的人的命运。
普救主义者(universalists)以为,最终根本没有人属于这标题所指的这一类;圣经所说却相反。今生的决定,必有永恒的后果。“不要自欺(如果信听普救主义者的话,就会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六7)今生拒绝神的人,神必永远拒绝他。普救派(universalism)的教义是说,和其他人一样,犹大也会得救;但耶稣却认为他不会。“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