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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说:“很英俊的一个男人,他说了,他回来接我的……我等他。”
听同村里的人说,那个男人确实长得好,几次来接郑媛都是开着豪车,好像是城里的富贵人家,豪门大家族。
从那个时候开始,郑娆就开始仇恨一切有钱人。
郑娆十三岁那一年,是一个阴冷的冬天,郑娆的母亲去世了,十分安详。他还是没有等到那个爱了一辈子的男人。
村子里,有一个老族长说,“人太痴,命都不久。”
………………
第二天早上,郑娆完全不知道,还去房间里叫母亲起床吃饭。
但是,床上没有动静。
郑娆对这种情况也是习以为常了,就说:“妈,灶台上热着饭,你起来记得吃,我去上学了。”
等郑娆中午放了学回来,发现家门口围了里三层外三层的人,正好从门里面抬出来一个担架,上面蒙了一块白布。
她蓦地瞪大了眼睛:“你们要干什么?!”
有人说:“你妈妈死了。”
郑娆转过头:“你妈妈才死了!她早上还对我说话了呢!你胡说八道什么?!”
小小的年龄,双手护着担架,对着过来拉她的人是又踢又咬。
按理来说,她妈妈对她不算好,却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她也知道,一旦她的妈妈辈带走了,她也就要被带走了。
只不过,她妈妈还是被带走了。
村民们怕她出去发疯,毕竟有一个这样发疯的母亲,女儿也要提防着,所以,在挖坑埋掉的时候,郑娆被反锁在家里。
她哭的嗓子哑了,索性就不哭了。
等到邻居的奶奶来送饭,带着她去认了村头的一个坟头,“这就是你妈妈的坟头。”
这一块全都是堆积起来的土丘,大大小小的,一眼看过去全都一样。
郑娆就在旁边找了一块木牌,插进坟头,然后跪下来,对着坟头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郑娆还不到成年,所以是县里的福利院领着送到了当地一所初中。
郑娆什么都没有,她想要改变自己的未来,就只有靠自己。
每当走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大牌子的时候,郑娆都会看上两眼,然后在心里默默地鼓劲儿。
九年义务教育,你能考上高中,那就继续上,如果考不上,那就出去打工。
这一年,郑娆考上了高中,虽然说不是极好的重点高中,但是她也很高兴。
也就是这一年,她认识了荣凌,一个从大城市里来的富少爷。
其实,荣凌来的时候,并没有说自己是京城里的富二代,行事也十分低调,但是,郑娆眼尖,有一次看见一辆来送荣凌的劳斯莱斯,她在心里唾弃了一口。
她对那种富二代有钱人,简直就是深恶痛绝,因为她那个从未谋面的父亲,那个有钱人。
荣凌对她表现出来的好,在她眼里全都是作秀。
既然第一眼印象如此,那么,不管以后如何去对一个人好,那么已经成了既定印象。
十八岁她成年,从福利院里搬了出来。
其实之前,也都是她死皮赖脸地呆在里面,不管听见多么难听的话,因为她毕竟是要讨生活,所以,她是唯一一个到十八岁成年才搬出去的人,看着那些几岁的小孩子,郑娆觉得自己就是个笑话。
因为一个人要生活,郑娆就去酒吧应聘,听说那里赚钱容易,她现在需要赚钱。
在酒吧里,她认识了林萧萧,郑娆叫她萧萧姐。
林萧萧是那种为了利益不择手段的女人,也是从底层,一步一步向上,攀附上酒吧背后的老大,成了老大的女人,才有了现在不愁的生活。
林萧萧第一眼见郑娆,就笑了,说:“郑娆是吧,就凭你这张脸,你可以颠倒众生。”
郑娆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长得有多漂亮,但是,她也不是没有听到过其他人讨论她的时候,说她是那种男人一看见就想要压在身下的风尘女人。
郑娆在心底冷笑。
这就是所谓的颠倒众生的另外一种说法吧。
然后,她就开始跟着林萧萧做,从一个普通的小鸡头,慢慢做起,成了手下有十几号人的人物,她用了两年,到高三。
荣凌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会在酒吧里,郑娆说:“我姐是开酒吧的。”
郑娆从荣凌的眼睛里,看得出来一丝不相信和质疑,但是他并没有点破。
直到后来的后来,郑娆都感谢荣凌,在她最落魄的时候,为了她保存一丝鲜有的自尊心。
也是从那个时候,她对荣凌有了一丝改观。
高三那一年,有一个转学生来了。
叫杜佳茵。
郑娆看着杜佳茵,主动跟她打招呼,因为她能看得出,杜佳茵是和她一样的人。
但是,她的预料错了。
第一次带着杜佳茵去酒吧,杜佳茵却拒绝了林萧萧。
这一刻,郑娆好像看到,杜佳茵,或许是跟她完全不一样的人。
林萧萧抽着烟,烟气缭绕后面,说:“她还会回来的。”
不出所料,真的,杜佳茵又回来了。
这个社会,总会逼的人走投无路,这就是一条路。
但是,杜佳茵又是跟她不一样的。
杜佳茵,比她幸运。
那一晚,在最后关头,一个男人出现带走了杜佳茵的时候,郑娆就知道,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赶得上杜佳茵的运气。
人和人,真的不能比的。
高考结束,郑娆接到了林萧萧的电话,让她去广东,她在那边需要一个人帮忙。
而就在这种时候,郑娆也接到了荣凌的邀请。
荣凌对郑娆坦白了自己的家世,想要带郑娆回到C市,给她最好的生活。
荣凌鼓足了勇气,拉住郑娆的手,郑娆没有挣脱。
有那么一瞬间,郑娆真的是动心了。
但是,荣凌许下的承诺,并没有兑现。
郑娆在X县等了两个月,没有等到回来接她的荣凌,才买了南下的火车票。
其实,郑娆不知道的是,荣凌到了荣家,就被荣老爷子软禁起来了,两个月后,直接飞机押送到美国洛杉矶。
也许,命运总是这样阴差阳错。
荣凌在洛杉矶用了三个月时间,让荣老爷子彻底对他放了心,并且有了自己的心腹,年底的时候,坐飞机回了一趟中国,没有回荣家,而是直接去了X县。
只不过郑娆已经不在了。
房东说:“八月份走的,那小姑娘也可怜的很,说是在这里等人,等到最后身上只剩了几十块钱了,才买了车票离开。”
那天晚上,荣凌看着天空中的惨淡白云,握紧了拳头。
这个时候,他明白了一个道理,真的不会有谁会在原地等你。
………………
郑娆在广州,并没有找到林萧萧。
林萧萧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电话打不通了,人也不见了。
广州鱼龙混杂,人多嘴杂,郑娆真的是用身上最后的钱买了车票,等到下车的时候,身上只有买车票剩下的两块钱零钱。
人总有走投无路的时候,也总有绝处逢生的时候。
就是在这种时候,郑娆遇上了赵林量。
到后来,她认为,如果她是杜佳茵,那么赵林量就是她生命里的陆景重。
她认为。
至少在意识的终点,她都这样认为的。
赵林量眉毛上有一道疤,被削掉了一半,笑起来有些邪气。
郑娆饿晕了醒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坐在床边的赵林量。
郑娆说:“是你救了我么?”
赵林量点了一支烟抽,说:“是,我救了你,你打算怎么报答我。”
对于一个年轻女人,没有钱能饿的昏倒在路边,能够报答的,自然就只有自己年轻的身体。
赵林量比郑娆大十五岁。
原本他开车在路边看见郑娆的那个时候,也就是动了动心思,让手下把郑娆带上了车,等到郑娆一张脸擦干净了,才看得出这张初看只是清秀,细看越发惊艳的脸。
郑娆以前不是没有过男人,但是和赵林量上床,是一种完全不一样的感觉,是凶狠的,却又不是以前伺候她的一些有S倾向的客人,赵林量的力道每一下都非常足,好像每一下都要将你揉进骨血里一样。
以前,郑娆绝对不信的就是因为上床爱上一个人,因为她本就是靠这种方式赚钱的女人,她不信。
但是,直到她跟了赵林量之后,才终于知道,做,爱原来不止是一种职业手段,而是真的能上瘾的。
她爱上了赵林量在办事情的时候的那种魄力,那种狠辣,对别人的凶神恶煞和对自己的温柔。
赵林量是初中毕业就不上了,刚开始是跟着老大打拼,但是后来,因为办砸了一件事情,被老大找人手去要砍掉他的一条胳膊。
那个傍晚,算是血色残阳,郑娆从菜市场买了菜,想要给赵林量做一次丰盛的晚餐,但是,还没有到虚掩门面的门市部,就看见外面围了一群人,有人手里拿着很长的砍刀,正在叫嚷着。
郑娆眼睛一红,旁边有赵林量的小弟来拉郑娆,他们知道这算是量哥的女人,也是量哥说了要保护的人,“娆姐,快走吧,量哥说了让我们把你先送走。”
郑娆的眼睛里全都是红血丝,她转过脸连看着小弟,然后从他手里抢来了一把砍刀,丢掉了手里的袋子就冲了上去。
“都给我让开!放了我男人!”
赵林量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幕,当三五个人把他强硬的按在地上的时候,郑娆踩着台阶上的如血残阳,冲过来挡在他的身上:“要砍就砍我吧!”
说真的,赵林量对郑娆,起初也只是兴趣,都说要随波逐流地弄上两个干女儿,养着玩玩,但是渐渐地,他发现郑娆这人是真的不一样的,每次看他的眼神,和那些逢场作戏喜欢上他的钱的女人不一样。
也正是郑娆这一扑,将赵林量体内的野性彻底给激出来了。
这个晚上,他仿佛是杀红了眼。
只是为了他的女人。
砍伤了人,但是索性没有杀死人,就被抓进局子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