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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晚夏闭了眼,抬手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顾总还有别的要求吗?没有我就挂了。”
一分钟的时间里,对方都没有再说半个字,晚夏也没有耐心再等,直接掐断了电话。
按下挂断键是最简单不过的,似乎就已经耗尽了她所有的力气。
晚夏弓着身子,将脸埋在掌心里,因为这样的动作,海藻一般的长发倾泻,将她的头全部挡住。
手机掉到脚边,她也没有任何要去捡的意思。
司机透过后视镜,只能看到乘客的背。
关心的开口询问,“小姐你哪里不舒服吗?我前面掉头去医院?”
是不是晕车了……
可是他的车速并不快啊……
“不用,”晚夏淡淡的说,声音有些沙哑,“麻烦师傅开快点。”
这哪像是没事的模样?
司机虽然心里慌慌的,但也不能私自将人拉到医院,只能在开车的时候,时刻注意着后座。
————
夏日的清晨,阳光依旧很好。
晚夏做好了早餐之后,上楼去叫赖床的豌豆公主起床。
睡眼惺忪的豌豆像是无尾熊一样,软哒哒的抱着晚夏的脖子,连眼睛都还没睁开,就糯糯的开口喊饿,“麻麻,好饿。”
这种情况,晚夏已经不陌生了。
她抱着小粉团子往楼下走,眉眼之间是最温婉柔和的笑意,温声提醒,“是姑姑。”
这是豌豆还在家里的时候,每天早上被妈妈哄着从被窝里挖出来,她养成的习惯。
一天两天改不了。
除了从这里醒来的第一个早晨,晚夏被这四个字怔住了神,之后她的反应都很自然。
“姑姑,”豌豆小脑袋埋在晚夏的肩窝里,奶声奶气的说,“麻麻说爷爷的病还没有好。”
闻言,晚夏脚下的步子停顿了一拍。
慕历北只是最普通的感冒发烧,南湾描述的时候,稍微夸大了几分。
她知道,但豌豆不知道。
晚夏继续往楼梯下走,握着豌豆的小手亲了亲之后,柔声问,“安歌是想回家了吗?”
对于安歌来说,她其实是一个陌生人。
应该是想妈妈了。
豌豆摇了摇头。
等到晚夏把她抱到餐厅后,她却缠着晚夏不肯放手,软萌软萌的撒娇,“姑姑也很好,我很喜欢姑姑。”
晚夏笑了笑,食指弯曲在小包子鼻梁上轻轻的勾了一下,“早上不可以吃冰淇淋。”
豌豆瘪了瘪嘴,“……哦。”
————
吃完早饭之后,晚夏带着豌豆一起出门,豌豆很开心,坐在车里的时候还哼着歌。
到达看守所,晚夏先撑开了一把伞,然后牵着豌豆往阴凉的地方走。
早上的温度,其实不太热。
四五分钟后,豌豆好奇的问,“姑姑,我们等谁呀?”
晚夏蹲下身子,摸了摸豌豆的脸蛋,柔和的笑着说,“是姑姑的朋友,你可以叫她林阿姨。”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林初更傻的姑娘了。
豌豆乖巧的应了声好。
正文 254。【露水之夏】穷途末路的开始。
林初走出看守所,远远就看到了站在阴凉处等她的晚夏,旁边还有一个粉嫩粉嫩的小家伙。
她几乎是扑过去的。
“嘿,好久不见啊,我的塑料小姐妹。”
在林初还在发愣的时候,晚夏的余光就已经注意到她了,所以被扑过来的林初熊抱,也完全没有受到惊吓。
下意识的顺势往旁边挪了点位置,是担心一碰就倒的豌豆无辜躺枪。
林初终于放开晚夏,“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不来看我?”
对于林初故意做出来的伤心模样,晚夏视而不见,淡定自若的回答,“不到二十天,你又不是要死了,有什么好看的?”
听到她的话,林初颇为赞同的点点头,隔着一扇铁窗,确实没什么好看的。
林初蹲下身子,温柔的看着豌豆,其实她很想抱一抱的,但她觉得自己身上不干净,不忍心祸害人家小姑娘。
“乖,叫干妈。”
长的这么漂亮,算是没给父母优良的基因丢脸,是未来儿媳妇的好人选。
哦不不不,那顾邵之算是个什么玩意,这美人胚子当然是因为纪家的基因。
豌豆往晚夏身边蹭了蹭,摇头,“不对,你是林阿姨。”
林初顿时就垮了脸,抬头看向晚夏,“纪同学你是来跟我绝交的?”
大学的时候,就约定好了,以后不管是谁生的孩子,俩人都是妈。
“胡说什么,这是我哥的女儿,”晚夏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把明显被林初吓到的豌豆抱到怀里,“你算哪根葱,担得起一声‘干妈’?”
老实说,林初是有那么几秒钟懵逼的状态的。
但想了想,她也就明白了。
林初站起身,笑着看向粉团子,“别怕,阿姨不吃小孩子的。”
这话一出,豌豆顿时就丢了手里的玩具,抱着晚夏的脖子大哭。
连一秒钟的反应时间都没有给晚夏留。
“你是不是有病!”晚夏瞪了林初一眼,抱着豌豆往旁边站了点,轻声细语的哄,好不容易才让大哭的豌豆停了下来。
林初也没想到小女孩这么不经逗,这么热的天,儿媳妇哭的这么惊心动魄,她有点过意不去。
然而她刚走近一步,豌豆就扭过头把自己小脸藏在晚夏的颈窝里,抽抽搭搭的说,“怕怕。”
在晚夏冷漠的眼神下,林初连忙换上妈妈般温柔的微笑,捡起被豌豆扔在地上的玩具,绕到晚夏背后,一副讨好的模样。
“别哭别哭,阿姨家里有小哥哥陪你玩儿哦。”
豌豆不信,泪眼蒙蒙的看向晚夏,“是真的吗姑姑?”
林初抢着回答,“是真的是真的,小哥哥很帅的呦。”
林初的儿子,已经快五岁了,取名:林祁铭。
曾经有人问孩子的爹是谁,她说死了。
晚夏耐心的哄了好几分钟,豌豆才勉强相信林初真的不是狼外婆,看林初的眼神也没了防范和惧怕。
林初觉得自己要累死了,有气无力的靠在晚夏肩上,“哎呦,好饿呀,能请贫民区女孩吃顿饭吗纪同学?”
晚夏推开她那颗死沉死沉的脑袋,“家里还有剩饭,可以让你吃饱。”
林初感恩戴德的道谢,“真是谢谢你哦。”
仙女纪落落大方的微笑,“客气,毕竟我是这么的善良。”
……
见晚夏和林初拉着软萌的豌豆开始往路口走,早就在站在不远处陆军适时的上前,挡住三人的路,恭敬的开口,“太太,陆总在车里等你很久了。”
看守所对面隐蔽的角落,停着一辆车牌号为:666的黑色宾利。
晚夏和豌豆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停在那个位置了。
林初冷笑了一声,眉眼之间极其冷淡,略有些烦躁的问,“他是瞎了吗?没看见我要跟朋友一起去吃饭?”
陆军认真的回答,“陆总没瞎。”
这种情况,彼此早就习惯了。
“你去告诉陆淮安,我这才刚出来,不想连口水都没喝就又被送进去,”林初连看他一眼都觉得烦,“他不高兴不乐意就拿着绳子亲自过来绑我,反正我现在手边没有刀,也捅不死他。”
陆军依然挡在她面前,还是那一副经过训练的恭敬礼貌的模样,“这恐怕,得太太您自己跟陆总说。”
从陆淮安强行把林初困在身边的那一天开始,只要他碰她一次,第二天就是他被水果刀插进胸口的疼痛感叫醒的。
陆淮安被送进医院,林初被陆董事长送进看守所。
不长不短,每一次都是两个月的时间,林初从看守所出来,他的伤口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然后,他继续碰她,她给予他同样程度的疼痛,被陆老爷子丢进看守所,两个月后再被带回那个黄金牢笼。
如此循环。
这是陆军第三次来这里传话,也就是说,加起来林初一共在看守所里待了六个月的时间。
从冬天,到夏天。
僵了一分钟后,林初松开了豌豆的手,“晚晚你先带安歌去打车,我一会儿就过来。”
声音和态度同跟陆军说话的时候完全不同。
从这个角度看,那辆黑色的宾利只露出了车尾,晚夏收回视线,“我陪你吧。”
林初摆了摆手,“不用。”
恶心她自己就行了,犯不着脏了晚晚和安歌的眼。
啧啧啧,真是姐妹情深。
她自己都觉得非常的感人。
……
等了十分钟。
豌豆本来还以为是去游乐园玩儿的,却没想到根本不是那回事,她有些兴致不佳。
再加上温度上来了,整个人蔫蔫的。
“姑姑,林阿姨怎么还不来啊?”
晚夏从包里拿出水杯,喂豌豆喝水,柔声哄着,“林阿姨肯定会来的,再等一下下就好。”
如果小初拧不过陆淮安,就不会让她等。
果然,她说完这句话还不到一分钟,林初就过来了。
关上车门,催促司机快点开车,似乎在这里多待一秒钟,她都觉得恶心。
看着林初换了一张又一张的纸巾擦着嘴唇,豌豆眨巴着大大的眼睛,傻兮兮的问,“阿姨,你嘴巴怎么了?”
红红的,肿肿的。
林初把纸巾攥在手心里,侧首冲她笑了笑,“阿姨不小心被狗啃了,没事没事,只要你姑姑请我吃顿饭就好了。”
“啊?”豌豆睁大了眼睛,她好像不是很相信的样子,“可是,我家的狗狗就不会咬人。”
豌豆不知道的是,大金毛巴顿把人扑在地上咬的时候,她还在晚夏的肚子里。
现在的小朋友都很聪明,林初也没指望真的骗到她。
靠在车窗,右手托着脸颊,微笑的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