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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等等,诸如此类,很多,不胜枚举。
至于为什么……
他也想知道为什么。
……
因为室友大姨妈造访,就没办法去操场看路远师兄打球。
把夏浅‘赶’出宿舍之前,甩了两瓶功能饮料给她,告诉她要娇羞可人的去给男神送水,“女孩子主动不丢人的!”
被推到门外的夏浅,看着门板,不禁笑出声。
她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轨迹,关于他的一切……都是未知的。
上一世,是在民谣酒吧里第一次遇到他,然后自然而然的靠近,他说,“浅浅,就算你身上的刺再尖锐,我也愿意拥抱你一百次,一千次,一万次,一辈子。”
他还说,“命运不如你意,我如你意。”
走过了九九步,却在最后一步的时候,天梯坍塌,他成了不会说话也不会笑的植物人。
所以这一世,换她走向他。
可是夏浅有些害怕,不,应该是很担心的,她的人生完全重写,他还会不会……会不会爱上她?
所以,她走出的每一步都很小心,生怕惊动了上帝,把这一切都收回。
慢一点,再慢一点……
夏浅所幻想的未来,都是和他有关的。
他们会结婚,会拥有平平淡淡的幸福柴米油盐酱醋茶。
她不会进娱乐圈,只唱歌给他一个人听,找一份普通的工作,他每天都会去接她下班,路过花店偶会顺带捎上一束花,是平凡生活的小浪漫。
少不了拌嘴吵架,但是要很快和好,不要让对方太伤心。
如果手头宽裕,可以把爷爷和奶奶接过来住一段时间,对于这个孙女婿,应该是很满意的。
即使有了孩子,他们也要是彼此最爱的人。
————
大学里的篮球赛,男生们尽情的挥洒汗水,女生们负责尖叫和呐喊就好了。
虽然今天下午只是赛前预热,围观的人数也很有看头,当然大多数都是女生,拿着水和毛巾,等喜欢的男生下场喝水休息的时候,就会娇羞的走过去,眼里冒着粉色的小心心。
更有大胆的,直接喊‘老公加油’,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夏浅去晚了,只能站在外围圈,前面挡着密密麻麻的人头,她其实看不到什么。
帅哥云集,都是年轻的女孩子,兴奋的不能自已。
甲:“我的妈呀,咱们院的门面都在这里了,清一色美好的肉体,如果我有一天能睡到男神,我愿意暴瘦十斤,不!二十斤!”
乙:“啊哈哈哈你有毒吧,赶紧死了这条心,这种愿望神是听不到的。”
甲:“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一不小心实现了呢,二十斤不行,那就二十五斤啊哈哈哈哈!”
丙:“喂喂喂,你们太夸张了吧!也没有那么帅啊,如果陆淮安学长没有毕业还在学校,这些绣花枕头分分钟都能被秒成渣,人家那才是真男神真老公好不好?”
甲:“没那么帅,你看着人家许学霸的腹肌吞口水干嘛?”
丙:“……”
乙:“你们挡着我,男神是大家的,一个人独占会人神共愤的!啧啧啧……别说,还真是看不出来啊,学霸许深藏不露,那几个三分球简直帅爆了!平时包裹的那么严实,万万没想到腹肌那么性感,还好我眼尖,瞅准时机瞄了一眼。”
丁:“可不是么!学霸打球的时候好像注意力好像不怎么集中,失误了好几次,诶你们刚刚有没有发现,学霸总是似有若无的往人群里看,像是在找什么人,可是听我朋友说,学霸还没有女朋友啊。”
甲:“估计……是在找我吧,你们觉得呢?我要不要吃完这根冰淇淋就开始减肥?”
其它三女嘲讽一笑,“呸!不要脸!”
……
夏浅就站在它们后面,每一个字都听得很清楚。
优秀的人,在哪里都会发光。
她一面觉得自豪,但心里又有些发酸,如果、如果这么优秀的他喜欢上别人了怎么办呢?
……
中场休息。
在别的姑娘去给心仪的男生送水的时候,夏浅还站在最开始的地方,低着头,闷闷不乐。
因为……某个人身边围了好多漂亮的女孩,送水递毛巾,声音软的像是被蜂蜜泡过一般,贴心的不得了,就连她一个女生听了,也都觉得悦耳。
路远是有女朋友的人,当然不会喝其他女生送的水,单身的许秋白自己带了水杯和毛巾,婉拒了女孩们的好意后,和朋友一起走到休息区。
惯了几口水后,路远忍不住打趣,“你怎么回事,是哪个漂亮姑娘勾得你总走神?”
许秋白借着擦汗的动作,不自然的转了个身,“没有,我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围观,有些不习惯而已。”
路远也没多想。
院部篮球赛榆木疙瘩向来都是不参与的,这次竟然破天荒的答应了,也不知道是被什么打通了任督二脉。
球队里不发那种骚包的男生,很招女生喜欢,在讲笑话,大家都围了过去。
原本藏在人群后的夏浅,此时就很明显。
路远看见了夏浅,笑着拍了拍许秋白的背,“哥们儿,快快快,把你的腹肌露出来!”
许秋白转身,角落的那抹身影就进入了他的视线。
许秋白想,他好像找到了自己精神无法集中的原因。
……
“啊!”
此起彼伏的惊呼声。
是因为篮球从许秋白手里飞了出去,路线成抛物线状,朝着角落的方向。
猝不及防被篮球砸中的夏浅,没站稳倒在塑胶地面,其实也没有很疼,她是被吓到了。
“同学你没事吧?不好意思,我是大三学生许秋白,刚才的球是我不小心脱了手。”
清隽低润的嗓音响在耳畔。
夏浅慢慢抬起头,首先看到的是,是伸到面前的一只手,然后,是他俊朗分明的面庞,还滴着汗。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轻轻笑开,“有事,脑子好像被砸坏了,你得对我后半生负责。”
(完)
正文 290。【伤心童话】林深时见陆(一)
年少时,不能喜欢太过惊艳的人,否则,余生都无法安宁度过。————题记
从林初记事开始,目光里就再也看不到除了淮安哥哥以外的任何男生了。
哪怕是十岁那年,她掉进冰窟窿里,高烧三天,脑子都差点烧傻了,忘记了很多人和事,她却都还记得淮安哥哥讨厌香菜这种芝麻大点儿的小事。
林初爱了这个名叫陆淮安的男人很多很多年,应该是从她出生那一天开始,情愫就已经在心底悄悄发芽了。
她整个青春都在追逐陆淮安的背影,路过泥泞,路过沼泽,有时疼的都想哭,但依然以为,总有一天她能看到沧海那端的彩虹。
所以,林初从来都没有想过,她把自己最美好、最干净的爱情给了淮安哥哥,他却送她家破人亡、蚀骨剜心般的疼痛。
……
“陆太太,您父亲的尸体,我们已经保管三天了,您看您什么时候能过来一趟?”
林氏破产,董事长林宗钧被股东逼到绝境,三天前凌晨两点半的时候,跳楼身亡。
唯一的女儿林初昏倒,女婿也没有露面,没有人来给林宗钧善后,所以只能先将尸体带回警局代为保管。
虽然天气还不算很热,但三天已经是极限了。
林初艰难的撑起身体,声音嘶哑的如同生生磨开血肉,“麻烦程警官,我一个小时后过来。”
那端的警察终于松了口气,“好的。”
通话结束后,林初花了十分钟,让自己去接受一个事实:爸爸死了,始作俑者是她的合法丈夫———陆淮安。
家里的佣人看到林初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下楼,连忙上前,“太太您醒了。”
她小心翼翼的抬头看向对方,有些为难的说,“董事长交代过,在他过来之前,不、不能让您出门。”
路被挡住,林初停下脚步,眉眼下的苍白在黑色衣物的衬托之下,越发的引人心疼,目光薄凉,“陆淮安……一直都没有回来吗?”
佣人毕恭毕敬的回答,“是的,我没有看到先生。”
闻言,林初怔了片刻后,缓缓笑出声。
她确实是在笑,但那笑却比哭听在耳里还要更加的荒凉。
沈唯一从马背上摔下去,难道也死了吗?
呵!
怎么可能呢……
沈小姐有九条命,是不会轻易死掉的。
客厅的窗户开着,是为了通风,所以守在门外的保镖的声音,客厅里的人可以隐约听到几分。
“抱歉陆总,董事长吩咐过,您回来了要先去见他。”
“让开!”陆淮安阴戾的嗓音仿佛卷着能吞噬一切的海啸,“我再说一次,让、开!”
“我也是听命办事,希望陆总不要让我为难,您还是……啊!痛!”
男人吃痛的惊呼声,还伴随着骨头断裂的声音。
然后,密码防盗门就被人从外面打开。
林初含笑看着她最爱的男人,一步一步朝她走近。
黑色皮鞋停在面前,还是三天前的那双。
“小初……”
黑眸里的厉色还未褪尽,俊脸绷得紧紧的,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沉沉的嗓音里,似乎隐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
这两个字出口后,林初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听到任何下文。
她弯唇笑开。
轻声开口,“你还活着啊,我还以为你也死了呢,所以,我爸的遗体会在警局里存放三天,无人认领,无、人、认、领……陆淮安,为什么,死的人。。。。。。不是你呢?”
你死了,我就不恨你。
可是,你没死,所以我这一生都要活在悔恨里。
绵绵无尽,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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