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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甜美的梦境中,长长的夜晚也即将过去。
被土掩埋的脸已无法再见,就这么消失在这个世界。
新做成的坟墓连坟头也没有,这是一个罕有人迹的荒凉的原野。少年环顾四周,然后将周围 的一切铭记于心。
该离开了。
“好好睡吧,哥哥。”
已经是半夜,但是他没有耽误离开的时间。
波里斯缓步离开那里,没有再回头。但那时在波里斯的身体里跳动的已不再是一个十二岁少 年的心。
自那一晚起,开始了没有月光而冗长的冬季。
第一部 冬日之剑 第10章 萝兹妮斯
群山在俯瞰,苍天在俯瞰。
不知道这条路伸到何方,也不知道山的那一边等待着他的是什么,只是盲目地走啊走。
季节在变。
影子在变。
“哎呀,我为什么要穿你们下人穿的衣服!”
“可是小姐……没有其他的衣服了呀。”
为了迁就这位已是火冒三丈的小主子的脾气,一群侍从围在身边,连连地卑躬屈膝。服侍这 么一个刁蛮的小姐到遥远的国度去旅行,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场无厘头的闹剧,但是主 人都允许了,做下人的只能敢怒不敢言。
或许是上天对这场闹剧的惩罚,他们在旅途上,每天都有意想不到的麻烦和状况发生。不幸 中万幸的是,一直没出什么大的纰漏,他们此刻已经结束旅行,踏上了归途。
“拿别的衣服来!我可是伯爵的女儿!你们要搞清楚,我怎么能穿着这种衣服出门,会有损我爸爸颜面的。”
如果此刻他们是在他们自己的国家安诺玛瑞这种担心不是没有理由。可是此时此刻,他们离 自己的国家还有将近十天路程,那些喜欢评头论足的王公贵族离这里还有十万八千里。
“可是小姐,这里是郊外,根本没有地方可以买衣服呀。”
“怎么还会有这样的国家?”
这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伯爵的小女儿,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所到之处都应该像安诺玛瑞的 首都卡尔地卡那样,大街上到处都有琳琅满目的高级服装店。如果让她穿着那些破旧的衣服 ,她宁可一辈子都不出门,但是碰到这种倒霉的事情,自己也很是无奈。
前一天夜里的一场雨,路面上积了不少水,满是泥泞的道路走起来十分吃力,于是他们在湖 边暂时停下来休整。这时候也不知道是谁的疏忽大意,本该关得严严实实的马车门忽然开了 ,小姐的衣箱滚了下来,整个的掉进湖里。结果萝兹妮斯的裙子都被泥水弄得斑斑驳驳,面 目全非。这次旅行中全权负责萝兹妮斯起居的老资格侍女薇拉则发誓,如果被她查到谁是罪 魁祸首,就要将那个人的手腕掰折。这个女子骨骼粗壮,个子高大,体重也超出了一般男子 的一倍,因此,他发下的那个誓言变为实际行动的可能性也不是完全没有。
“如果不喜欢,就不要换下来嘛。”
救星出现了。伯爵一行人从镇上赶来了。虽说这位小姐刁蛮成性,但也有一个人可以让她乖 乖地听话。培诺尔伯爵十分疼爱自己的这个女儿,平常都用萝兹这个昵称称呼女儿,只要是 女儿的要求,都会竭力地满足她,但是,绝对不容许自己的女儿不懂规矩没教养,即便是同 下人之间的纠葛,也会处理得非常公正,不偏不倚,因此,身边的下人都非常尊敬这位伯爵 。
“爸爸,可是这一件已经脏了……”
她想用半是撒娇的口吻抗辨几句,但是马上意识到这对她父亲不起作用,便无可奈何地接过 了薇拉递上来的衣服。也难怪我们的小姐如此排斥这件衣服,这是作杂物的少女凯蜜儿的衣 服,但毕竟是伯爵府的下人穿的衣服,也不像萝兹妮斯所说的那样凌乱破旧。
萝兹妮斯虽然换上了那件衣服,但几乎没有装饰的及膝短裙,仍然使这位一贯衣着华丽的千 金小姐心存不满。恰巧看到与自己同样年纪的下女凯蜜儿就站在自己旁边,便把所有的怨气 都撒到那个可怜的孩子身上。
“快滚开!不要让我看到你这个倒霉的家伙,真是气死我了!”
凯蜜儿连忙一溜小跑地从马车后面绕了过去。也是,自己居然和小姐穿这一模一样的衣服, 也难怪小姐发脾气。这个时候最好离小姐远一点比较安全。
“萝兹,小心又弄脏衣服,快到马车里面去。”
只有爸爸的话,萝兹妮斯才会当成正确的来接受,所以听到爸爸这么说,马上点了点头,打 开了马车门。薇拉走过来噌地把她抱起来放进了马车里,随手关上了车门,接着掉转头长长 地吐出一口气。
这是一支拥有三辆马车的庞大的队伍。以伯爵的尊贵身份之所以离开安诺玛瑞,不辞辛劳来 到奇瓦契司共和国,是为了走访夫人认识的几个比较有势力的选侯商讨几件大事。奇瓦契司 的政治局势一向处于不安定的状态,不知道什么时候原有的政权被颠覆,过去精心编制的关 系网随时可能支离破碎。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如果不包含安诺玛瑞的殖民领地提亚,便与奇 瓦契司相接,因此,同这个国家的关系问题,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南部安诺玛瑞自古以来盛产葡萄和杏仁,还有令美食家垂涎三尺的松露(蘑菇的一种),这 块土地也因为这些特产而享誉大陆。威严耸立的帕诺萨山脉横向穿过南部安诺玛瑞,山的两 头分别叫做亚拉松和贝克鲁兹。两个地方都拥有着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和美丽的山间风光, 以及丰富的南方特产,因此难分伯仲,不相上下。
培诺尔伯爵的庄园就在贝克鲁兹。奇瓦契司也有许多富有的财主,不可能不贪图各种美食带 来的无限商机。为了贸易往来而开辟道路,放在什么时候都是无比重要的。虽说国王的权利 至高无上,但是这方面的权利历来都是直接掌握在领地的主人伯爵手中的。
伯爵不在的那一段时间负责照顾队伍的秘书修走了过来,恭敬地低下了头。伯爵问道:
“怎么样,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吧?”
“当然。主人的事情办得还顺利吗?”
“嗯,还比较顺利。”
修点了点头,接着换了个话题。
“我已经派人打探过了,到达提亚的边境还需要三天的时间。入境之后,就可以找个像样的 地方让小姐舒舒服服的休息了。”
安诺玛瑞与提亚相接壤,提亚无意得罪大国,因此,在培诺尔伯爵面前,不管是军哨的骑士 还是各地的领主都是毕恭毕敬的。
“是啊,这次走的比较远,落兹一定已经十分疲倦了。这孩子平常很少出远门的。”
“不管怎么说,她坚持下来了,好好休息一下,可能会令她性格平和起来的。”
修的话并不属实,萝兹妮斯会温柔对待的人屈指可数。修在其中只能占得半个席位,但是出 于明确的职业意识,他并不介意。
泥泞的路面较之前有了明显的好转,马车队伍又开始往前赶,打算在天黑之前到达这邻近最 大的城市克瓦雷。虽然与那里的领主没有什么交情,不可能在城堡中过夜,但应该有几家好 一点的旅店落脚。到了那里之后,伯爵打算先买些好吃的东西慰劳一下郁闷的萝兹妮斯,顺 便还可以进一步确定一些不十分确切的情报。
“看,快看那个家伙!”
“小东西,怎么就一个人,也不让大人领着。”
“是从哪来的?”
克瓦雷虽说是个大城市,但格局严谨,住在里面的人可以一眼识别出外地人。这个地方不属 于交通要道,外地人的数量并不多,因而更容易辨认。
更何况,他们是今天入城的外地人当中最引人注目的庞大队伍。三辆马车配上十二个骑士, 看似主人模样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骑着一匹出众的白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这一班人马的 去向,不用说,肯定是克瓦雷最有名的“红花大门”旅馆。
包括克瓦雷在内的奇瓦契司中南部地带,盛产一种名为“番红花”的高级香料,在当地的出 口商品中占有不小的比重。“红花大门”旅馆中最为有名的料理就是以“番红花”为底烹调 的熏制鲑鱼。当然那也反限于商人带着满车的熏制鲑鱼从沿海地区进城的时候。
“看起来,好像很疲惫的样子。”
几个城里人聚在一起说,在小声议论着什么,他们议论焦点的是一个少年,缓慢地走在这繁 华街头。看他的穿戴不是很褴褛,不像是个乞丐,这一点使他们更加疑惑不解。这个少年如 此引人注目最大的一个原因,却是他携带的物品。
那分明是一把剑。白色的剑鞘,也不知是用何种材料铸成的,商店的照明灯照在上面,瞬间 的功夫竟泛出五彩斑斓的色彩。这把剑对眼前这个孩子来说却太大,也太贵重了。虽然配了 挂剑的腰带,由于刀身过长,腰带几乎成了一种摆设。少年也只是把那把剑用胳膊夹住,十 分吃力地在地上拖着走。如此张扬,实在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还是一个孩子,带着那样一把 剑,对于他是个不小的负累。
注视着那个少年的不只一般的老百姓,他走过的每一个角落都有充满好奇心的眼球追随着他 的一举一动,其中,包括几个身份诡秘的人。
培诺尔伯爵府年幼的侍女凯蜜儿因为不胜萝兹妮斯的纠缠,干脆躲到了街上,想试试运气, 看看能不能为小姐买到新衣服。边走边打听,一路闲狂觉得十分惬意的凯蜜儿也看到了那个 配剑的男孩,可能是因为从未见过这种景象的原因,凯蜜儿的眼神好像粘上了那个少年,到 后来,竟不知不觉地跟在他身后。当那个少年驻足望着街上的一幢房子时,凯蜜儿也跟着停 下来,少年看着的是一家看起来有点破旧的旅馆。对于一直生活在伯爵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