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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世暖婚:宝贝,再嫁我一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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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眨了眨眼,并没有来得及看清楚纹身的图案。
  在国外纹身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之事,她见过比这纹身还要夸张的,纹身无外乎两种,一是为了纪念某个人而纹,比如爱人,另一个是为了好看,表达个性。
  眼前的这个男人个性不张扬,显然可能是前者。
  为了女人?
  外界报导的那个令他爱的刻骨铭心的前妻?
  罗裳神经一紧,觉得有点可笑,她莫名其妙就成了别人的替身,还被这个男人硬逼着当小三,这世上有这么荒唐的事么?
  简直比小说还要夸张离谱,可事实就是如此,在她身上真实发生了。

  ☆、第470章他要抓住她的手,和她一起死(2)

  第470章 他要抓住她的手,和她一起死(2)
  宁爵西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慢条斯理的把衬衣钮扣扣上,侧眸见她发呆的脸庞,慵懒的低笑出声:“不起床,难道想跟我去机场接我太太?”
  罗裳觉得讽刺极了,冷眼看他:“你以为我不敢么?是你强暴我的,宁总,心虚的人不是我。”
  男人英挺的身姿依旧挺拔,眉目也不见波澜,嗓音随意又淡然:“你想去说我拦也拦不住,但我要告诉你的是,你觉得我会怕吗?”
  罗裳张了张唇,她看不明白眼前的男人,他像谜:“你不爱她?你爱着你的前妻,为什么还要娶别的女人?”
  他扣好最后一个钮扣,当即迈步过来,高大的身影俯下,双臂随意撑在她身体两侧,他身上衬衣的下摆还没有塞好,就这么松松的垂着,显出一股懒散的痞气,唇角划出薄淡的痕迹:“我要你做我的女人,没要你来研究我,罗裳,弄清分寸,对你有好处。”
  罗裳全身震颤,为这个男人的恶劣语气而羞恼,他一面要她当他的情妇,一面又要她什么都不能问,这和当一个小姐有什么区别,一切不过是床上交易罢了。
  她再度为这个男人的霸道而感到愤怒,他在提醒她,安分守己,当个供他玩弄的女人。
  简直可笑!
  她不要!
  罗裳推开他,用压着胸口的被子往后退,下床想要去捡自己的衣服,拿起来便皱起眉,哪里是衣服,分明变成了两片破布,她的纪梵希,她最喜欢的一件晚礼服,就这么被这个野蛮人给弄成了这样。
  胸口聚着愤怒的火焰,罗裳也深知此时不是发飙的时候,这里不是英国伦敦,在中国一向以强权当道,这个男人只手遮天,她此时撕破脸没什么好处。
  罗裳一声不吭,面容淡然的像经常和男人过夜一样,老练的把晚礼服扔进了感应垃圾桶里,然后把被子甩手扔到床上,光洁无一物的身子若无其事的向浴室走去。
  宁爵西扫了她一眼,眸底一道默然的光影划过,削薄的唇片抿成一条僵硬的直线,脸再像又怎么样,终究她不是她。
  秋意浓,这三个字在这四年的时间里像幽居在他伤口的弹片,无法拔出,每每令他隐隐作痛,几欲发疯。
  他永远忘不了四年前在医院手术室前,听到噩耗的那一刻,那种心像被活生生挖出来,扔在地上被人狠狠踩踏得鲜血淋漓的剜心之痛。
  如果可以,他愿意倾其所有去换时光倒流,去换,她吞下安眠药的一刹那,他要抓住她的手,和她一起死。
  可是,时光无法倒流,他无法和她到另一个世界,去找她。
  她成功了,她成功的甩了他,躲着他,躲到了他无法去往的另一个世界。
  他恨她。
  是的,当他醉生梦死,把自己关在别墅整整一个月,当他把所有她的东西全部焚烧了,当他把自己折磨得人像不像,鬼不像鬼,有一天。在他清醒的时候,他的母亲跑过来哭泣着抱住他,他当时看着温婉大气的母亲变得骨瘦如柴,看着她容光焕发的脸像老了十岁,看着她乌亮的头发一夜间变白,那一刹那,他醒了过来。
  他开始振作,他开始发了疯的工作,他要忘记那个女人,就算她躲到另一个世界又怎样,他要让她知道,他过得很好,没有她,他一样过得很好。
  时间并没有使他走出来,反倒使他越来越痛苦。她无时无刻不钻出来,在他猝不及防的时候纠缠折磨着他的心绪。
  秋意浓,我恨你,很恨,很恨。
  这种恨已经长在了我的骨子里,流淌在我的血液里。
  是你把我变成了今天这样,是你让我像行尸走肉一样活着,是你让我无论得到多少财富,多少荣誉,身边拥有多少人的簇拥,我都感觉不到一丝一毫的快乐,你让我变成了一个活死人,一个没有任何喜怒哀乐的活死人。
  我恨你,秋意浓,此恨绵绵无绝期。
  罗裳在浴室里冲了澡,裹了浴巾出来已经见不到宁爵西的身影了,这样也好,自在些。
  她打了客房服务,让送一套衣服过来。
  不久后,她收拾一番,化了一个淡妆,穿上一件白色裙子,在镜子前反复照了照,脖子上的痕迹太明显了,领口又低,盖不住。
  幸好这时候才七点三十分,回家一趟,再换套连衣裙时间还来得及。
  进了家门,保姆在厨房做早饭,听到门响手里拿着锅铲跑出来,“罗小姐,你回来了。”
  “熙熙呢?”罗裳边换鞋边下意识的用头发盖住脖子。
  保姆是个五十多岁的阿姨,声音脆响:“熙熙赖着不肯起床,非要说等你回来。罗小姐,你昨晚去哪了?早上熙熙一直在问。”
  “昨晚公司应酬,喝多了,就住在同事家。”秋意浓边说边进了自己的房间,保姆一阵奇怪,“罗小姐,您不去熙熙房间看看吗?”
  “哦,我洗个脸,马上去。”罗裳进了房间,火速挑衣服,在衣橱里挑了一件立领拼接长袖衬衫式鱼尾裙,经典的黑白搭配,干净大方,很宫廷风的一款。
  立领的设计刚好能满足她的需求,盖住了所有的青青紫紫。
  罗裳穿着这件裙子走进熙熙房间,小家伙原本在赖床,见到妈妈走过来,眼前一亮,“妈妈,你今天好漂亮。”
  “快起床,小懒虫。”罗裳笑着捏莫熙朗的脸蛋。
  “不要,妈妈,我今天不想去上学,我好象发烧了。”莫熙朗把小脑袋大半个都埋进了被子里,只露出一双机灵的大眼睛。
  罗裳伸手摸了下莫熙朗的额头,“不烫,熙熙,你不可以赖学知道吗?”
  “不是啊,妈妈,我真的生病了。”莫熙朗长长的睫毛眨啊眨,可怜兮兮的哀求:“我今天不去幼儿园好不好?”
  “不行!”罗裳唬下脸,她有点头疼,上个月她到国内后就安排了幼儿园,一开始莫熙朗每天去都非常开心,可是最近不知道怎么回事,总是找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去上学,以前在伦敦的时候小家伙从来不这样的,反倒是个非常爱上学的乖宝宝。

  ☆、第471章他要抓住她的手,和她一起死(3)

  第471章 他要抓住她的手,和她一起死(3)
  眼看时间来不及了,罗裳抚了下额头,温柔的哄着儿子:“今天是亲子日,妈妈陪你一起去上学。”
  “真的吗?太好了,妈妈陪我上学。”莫熙朗兴奋的踢掉被子,一跳而起,钻进罗裳的怀里脑袋蹭啊蹭,:“太好了,妈妈,我要让史溪雨还有费思轩看看……”下面的话听不太清,几乎成了小家伙一人自言自语。
  罗裳着急时间,也没太关注,看着腕表说:“熙熙,妈妈去给你挤牙膏,你抓紧时间穿衣服。”
  “好的,妈妈。”莫熙朗乖巧的拿起旁边的衣服自己穿了起来。
  十多分钟后,母女俩坐在餐桌前吃早餐,吃完早餐莫熙朗收拾书包蹦蹦跳跳的出门。
  罗裳手里牵着儿子的手,看着儿子高高兴兴的样子,心里一阵发酸,她今天本来没空的,要出差谈一个项目,昨天高典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她儿子幼儿园今天有亲子活动,把她叫到了办公室,让她不要出差了,还给她放假一天。
  她当时听了格外感动,所以才在晚上高典的生日宴会上,对于他介绍的那些个老总应酬喝酒什么的来者不拒。
  也就给她后来的噩梦种下了苦果。
  侧头看着牵在手里的小家伙,罗裳咬了下唇,算了,不想了。
  幼儿园在小区对面,几分钟步行就能到,罗裳牵着一蹦一跳的莫熙朗,走的并不是太快。
  莫熙朗突然停下脚步,指着旁边一辆开得非常慢的黑色车说:“妈妈,这辆车好奇怪。”
  罗裳也注意到了,立刻紧张起来,这辆车从她们出小区就跟着了,一路开开停停,想不引人注意都难。
  “别说话,熙熙,快走。”罗裳一把抱起儿子,穿过斑马线,一口气往幼儿园门口冲。
  走进幼儿园内,她回头,那车停在马路上,并没有开走的意思,看上去倒像是在等人。
  罗裳心口砰砰直跳,她没遇到过这种事情,脑海里转了转,才隐隐想起一个人来。
  宁爵西。
  对,一定是他的人。
  罗裳这一瞬间感觉到恼火,这时已经走到了莫熙朗所在的中班。
  很多小朋友和家长都过来了,莫熙朗拉着罗裳炫耀似的往两个正在搭积木的小朋友面前一站:“史溪雨、费思轩,这是我妈妈,比你们的妈妈漂亮!”
  史溪雨是个小女生,费思轩是个胖胖的小男生,两个小朋友都是一身的名牌,看起来家境不错。
  史溪雨穿着小公主裙,主动上前开心的说:“莫熙朗,你和我玩过家家吧,我当妈妈,你当爸爸。”
  费思轩拿眼一瞄罗裳哼了一声说:“不漂亮,你的妈妈丑,我的妈妈才漂亮。”
  莫熙朗不服气,气呼呼道:“你妈妈才丑,我妈妈漂亮,我妈妈是美女……”
  “我妈妈是美女,我妈妈以前是青城最漂亮的,现在也是沧市最漂亮的……”费思轩叉着腰,更大声的说道:“我爸爸是。
  两个小家伙就这样大声争吵起来。
  这家幼儿园在沧市是有名的贵族学校,罗裳当初选这里就是因为莫熙朗的中文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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