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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这里面的药你每日给你儿子服上一颗,七个周天之后,你儿子便能痊愈了。还有……”温书看向门口,望着跌落在地上的瓷碗,“你儿子现在腹中空空,胃口也不错,一定很想吃你熬的小米粥。”
老婆婆看着撒落地上的小米粥,反应过来,连忙起身,让儿子等会儿,自己再给他盛去。
“这位姑娘,对了,姑娘,我们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温书,婆婆叫我书儿就成了。”
“好好,书儿姑娘,你要是不嫌这儿简陋,就留在这儿吃晚饭。我给你做两个拿手的小菜,让你好好尝尝。”
“不了,婆婆,我还有同伴在外面等着,再不回去他们会担心的。”已经过去这么久了,也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那里。虽说给人看病没花去多少时间,前后一耽搁,他们恐怕已经换地方了。
“这样啊,那姑娘,你治好了我儿子,我们还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呢。”
“婆婆忘了,在外面你就已经谢过了。”那只簪子,便是诊金。
“书儿姑娘,我想知道我这些日子到底是怎么了?”躺在床上的男人挣扎着坐直了身体,问着温书。
为何他只是上了一趟山,会病得这么严重。要是弄不清楚,他担心他下次再也不敢到那座山去了。
简直就跟中邪了一样,这个病来得实在太突然,太怪异了。
即便他们不问,温书也是要告诉他们的。
“婆婆,还有程大哥,你可曾注意到你脸上的那个伤口?”温书指着程军靠近眼睛的地方,细碎的小红点,小的几乎被人忽略。
“就这个小红点。我还以为是被蚊子咬的呢。”程军和婆婆都愣住了,这个也能叫伤口吗?像这种小红点,正常的不能再正常了吧。
“是的,这就是这种病的可怕之处了。程大哥,你上山挖人参的时候,有没有察觉到自己被什么东西咬了一口。”
程军想了想,“这山上什么东西都有,被咬上一口也是经常有的事。这个,我还真的没注意。对了,我记得就在我找到一颗人参。蹲下去想要挖的时候。有什么东西咬了我的脸一口。当时我也没注意。以为是被飞虫叮了一口,加上疼痛很快就消退了,更是没有留意,会是那个吗?”
“应该就是了。咬你的不是一般的飞虫,而是羊蝶。”不等他们追问,温书就继续道:“这种东西,在春末大量繁殖,以花草的汁水为食。颜色鲜艳,看起来很漂亮,唾液却有很强的毒性。被它咬后,迅速找大夫开些清热解毒的药服下,便会无碍。若是不及时处理。就会头晕恶心,食欲不振,然后便是长时间的昏迷,咳嗽,看起来就像是感染了严重的风寒一样。”
“那书儿姑娘。我要是今日没有遇到你,会怎么样?”
温书没有多言,有时候沉默便是一种最好的回答。羊蝶的毒不是谁都知道的,更不是谁都能解的。像他这样在床上躺着修养,只会让毒一直恶化下去。他现在已经在咳嗽了,这表示羊蝶的毒已经在他体内盘踞了,温书先用银针封住他各大经脉,然后再顺势将毒素导出,然后再喂他服下特制的解毒丸。因为体内的毒素被逼出来了,又服下了解毒丸,就像是堵在胸口的东西一下子吐出来了,整个人都轻松无比。虽然身体还很虚弱,但身体已经没有那种沉重得压不过气来了。
“那军儿,你以后上山可得小心了,不,还是不要到山上去了,这太危险了。”
“婆婆,这个倒是不用太担心,羊蝶其实不咬人的。我想,程大哥的事其实只是一个偶然,被羊蝶咬一下本来也没什么大碍,一般叮人的时候是不会吐出毒液的。可能是程大哥正好在羊蝶产卵的时候打扰到了它,这个时候它体内的毒液是最为旺盛的时期,又因为在紧要关头,撞到羊蝶的嘴上,情况才会这么严重。”
“原来是这么回事,书儿姑娘说的,我真是闻所未闻。”程军感到很庆幸,若是今日没有碰上这位神奇的姑娘,他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至于上山嘛,程大哥和婆婆尽管放心,羊蝶这种毒素只会第一次起作用,我已经喂他服下了解毒丸,这种解毒丸对羊蝶唾液的毒素有抵抗作用,下次即便再被羊蝶叮咬了,也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书儿姑娘,你是说我以后都不怕这种叫什么羊蝶的怪东西了?”这种可怕的经历,有一次就已经够了。虽然说这种事,也不是经常遇见的,还是让人忍不住为之担心。
“嗯。”温书点头,看看外面的夜色,时候真的不早了,她再不出去可不行。若是他们走了,自己一个人连回去的路都找不到。
不错,温书来到这里也才出府了两次,这个地方更是第一次过来,临阳城街道纵横,四通八达,要不是跟他们一起她走着走着就会走岔了。
温书很难想象自己一路问路回去的情景,虽说郡公府的位置众人都知道,但在人家情意绵绵,每个人都成双入对赏花灯的时候,做这种煞风景的事,还真是扫兴呢。
匆匆与婆婆母子俩告了别,谢绝了婆婆送她的事,奔向了夜色中。
“这位书儿姑娘,还真是个好人,怕我们感谢她,才跑得这么快。”程军望着消失在门口的身影,感叹着跟他娘道。
“是啊,书儿姑娘,真是一位难得的好姑娘。那一身医术,非常了不起呢。”
“这位姑娘,到底是什么人?”年纪轻轻,却有一身出神入化的医术。母子俩人对视一眼,都没有答案。
另一厢,温书乘着夜色,嘴角绽开一抹许久都不曾在脸上显现过的笑容,向小巷尽头繁华的花海跑去——
…………
☆、055 提亲
055 提亲
果然,还是当一个大夫更开心呢。
像这样,像以前一样,不用管其他的事,就只用专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就最好了。
或许,某一日,她可以开一个属于自己的药庐。烫两壶小茶,摆弄摆弄草药,为前来药庐的病人看看病,然后看着他们在自己的悉心护理下渐渐恢复健康,真的是一件很幸福很快乐的事情。
这次的事,让温书看清楚了自己究竟喜欢的是什么,不管如何,她都要在这条路上继续努力下去。
出了小巷,眼前的便是另外一个世界。灯影交错,莲花盛放,热闹和喧嚣像金色的麦浪一圈圈朝温书袭来,小巷里还有些冷意,外面的天地却暖意融融。
温书梭巡着温柔等人的身影,方才他们还在欢喜地猜灯谜,这会儿却没见着人了。
“姐姐他们先走了吗?”应该不会吧,就算别人懒得等她,温柔应该不会啊。
算了,也只有先找找看了,她这么大的人,就算只有一个人也不会真的怎么样。就算在今天找人问路这种事真的不怎么华丽,偶尔做上个几次也是不错的体验。没有那个死小孩和动不动就要鄙视她一下的自大狂,说不定还能玩得更加有兴致。
这么一想,温书反倒不着急了,一路边玩边看,顺便在找着温柔他们的身影。
说也奇怪,按照他们的速度,应该走不了多远,怎么这么长时间还是没有看到他们。
走了大半天,也没吃东西,正好看到街边有一家酒楼,规模虽不大,却很雅致干净,便走了进去。
一楼大堂已经坐满了,温书由小二领着上了二楼。特意找了个位置坐下。这样温柔他们经过的时候,她便可以看到他们了。
随便点了两个小菜,再要了一壶小酒,温书一边吃一边小酌,倒也是份外有趣。
“如果每天都能这样,那也不错。”郡公府哪有外面这般自在,进了那扇门,许多事感觉又会不一样了。
若是没有佟秋雨,温书可能会任性地来一次离家出走。那个家与她唯一的牵扯便是佟秋雨,如果不是因为佟秋雨的关系。温书留在那里也便没有意义了。她大可以放下郡公府的一切。一个人在外间生活。
她相信凭着自己的力量。一定可以生活得很好。至少,要更自在,也可以全心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但她现在还不能这么做,娘对她那么好。她又是娘唯一的至亲,谁都能离开娘,唯独她不能。
虽然不能与郡公府脱离关系过自己喜欢的生活,也不代表她什么事都不能做。就在方才,一个想法在心中形成了。
但是温书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个想法还没有开始实施,就发生了另外一件完全出乎他意料的事情——
永亲王到郡公府提亲,指名让平南郡公温铮将温府的三小姐嫁与他作为侧室。
在温书悠哉游哉吃完饭,喝完了小酒。一路问路问回了郡公府,还没回到听梅轩,就听到了这个让她目瞪口呆的消息。
沈冰奕,那个猪头,到底在搞什么!以为自己算老几。想娶谁就娶谁吗?还侧室,娘的,温书气得想骂人。
她虽然不介意有人上门来提亲,这事就跟现代被人表白一样,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喜欢完全可以拒绝。她生气的是对方那样一副颐指气使、高傲恩赐地态度,还侧室,这是嫌她身份低?还是打算以后一个接一个地往回娶啊?
呸!她又不喜欢他,管他娶几个,只是跟她扯上关系就不行。光是听到这两个字,温书就觉着恶心。
真是一个讨厌的家伙,先前就看他不顺眼了,这会儿更是彻底惹怒她了。想让她嫁给他,好吧,做什么该死的侧室,等下辈子都不可能。
作为一个现代的姑娘,最听不惯的就是这种话。温书骨子里是一个十分自我的姑娘,在感情上更是有着可怕的洁癖,恐怕连沈冰奕自己都不知道,他自以为对温书很不错的一场亲事,那个许多女人都梦寐以求的身份和称谓,会让温书这么反感,更是将他纳入自己今后的往来户之列。
这个永亲王,表面上一副沉稳有礼的样子,骨子里却是一副与生俱来的傲慢,让这该死的东西见鬼去吧。
最关键的是,他们又没有多熟,顶多就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