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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女情刀定江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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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早,一行人整装启程,前往巴蜀,投靠中越王。
  会见到江连城那只狐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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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被充伙头军
更新时间2014…8…1 9:53:28  字数:2523

 淮南郡到巴蜀,这一路并不太平,秋荻他们又不敢走官道,专挑那人烟稀少的小路,一路披荆斩棘,风餐露宿,终于到了中越国的地界。
  此时中越国和大燕正在开战,边城不复往日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而是城门紧闭,一排排官兵站在城垛上。
  秋荻一行人经过长途跋涉,已经个个衣衫褴褛,形同乞丐,又累又饿,见了那城门恨不得立刻冲进去。
  守城的官兵拉起了弓箭喝道:“你们什么人?”
  秋荻大喊道:“大人,我们是从嘉兴来的逃亡的难民,前来投靠中越王!”
  本以为自己领着一百多号人千里迢迢来投奔,迎接自己的没有大鱼大肉好歹也有白面馒头管饱,最差也得有个热情洋溢的笑脸或者拥抱。谁知道回答秋荻的是一只羽箭,正落在秋荻脚尖前,再往前一寸她的脚掌就废了。
  城门上的人冷声道:“哼,回去告诉你们陈光头,同样的伎俩用第二次就是愚蠢的笑话了。”三天前一时心软放进一群难民,结果其中就混进了十多个奸细,在城中大肆作乱,烧毁了粮草,险些害这边城不保。
  “大人!”尽管知道隔着太远,明知道他不会看到她的表情,秋荻还是露出十分诚恳的笑容,“我们是被抓去修皇陵的民夫,杀了押解官兵才逃了出来,无处可去才前来投军,绝对不是奸细。”
  城门打开了,出来一小队官兵,拿着武器严阵以待。
  一个身穿铁甲,披着红色斗篷的壮硕中年人走了出来,细细打量秋荻,又看看她身后的人群,眼里满是怀疑,“你说你们不是奸细,可有什么证明?”
  秋荻想了想,道,“大家都把脚踝露出来给大人看看。”率先扯起裤脚露出被脚镣磨的血肉模糊的双脚,尽管已经结痂但还是惨不忍睹。
  “大人,我们一百三十八个人,都是以莫须有的罪名被捕,被套上脚镣赶去西峰山修皇陵的,我们身上的伤就是证据。”秋荻大声说道,又细细的跟他说明了整个过程。
  几个士兵过去仔仔细细看过了每一个人的伤,冲中年军官点点头。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中年军官还是很谨慎,听完秋荻的讲述,疑道:“你说你们是嘉兴来的,为何你是洛安口音?”
  秋荻一时被问住了,顿了一顿才老实的回答道:“小人自幼生长在洛安,数月前刚从洛安搬回嘉兴老家居住。”
  “有这么巧?”显然不相信。
  成大器忍不住接口道:“大人,我们当中大部分是在嘉兴被抓的,有些是路上被抓来的,秋荻是我们的领头人,绝对不是奸细。”却不曾想自己也是一口洛安口音,更加重了中年军官的怀疑。
  中年军官仔仔细细打量秋荻,冷冷扫了一眼成大器,又看向秋荻冷声道:“虽然脸上弄了条疤,还是细皮嫩肉的,我看这一行人中,你最像奸细。”
  秋荻百口莫辩,她细皮嫩肉因为她是女子啊。
  “全部抓起来!”中年军官一声令下,一队士兵围了过来。
  猛子不服气,大声嚷道:“我们是来投军的,你们不接受也就罢了,我们回去就是了,上哪儿不能打狗皇帝啊,中越王军中的饭菜又没有比较香,把我们当奸细,太过分了,哼!”
  秋荻突然灵光一闪,想起什么来,怀里掏出一物展示在他面前,“你可认得这个?”
  这一枚小巧的玉佩,当中刻着祥云的图案,是当初江连城给她作为通行染香楼的信物。她后来忘记还给他,见又是个值钱的物件,便一直揣在身上。
  中年军官眼睛一亮,“这是世子的玉佩,你从哪里得来的?”
  秋荻半真半假道:“小人是个厨子,曾经有幸到揽江阁替世子做过菜,世子赏的。”
  中年军官不敢怠慢,叫人开了城门放行。
  秋荻一行人终于凭着江连城的玉佩顺利入城,又一路往南,到达了中越国的都城天府。
  因为得了那边城守将的推荐书,又顺利进了中越王的大营,成了军中的一员。
  由于那推荐书中提了秋荻曾经做过世子的厨子,秋荻被单独分派到了伙头军里,专门负责士兵们的一日三餐。
  军中大锅菜自然比不上自己家的小炉灶,但是出于职业道德和习惯秋荻还是十分用心。
  自从秋荻来了之后,他们这新兵营的伙食改善不少,菜还是同样的菜,肉还是同样的肉,可是在秋荻手中就是能做出不一样的美味。连一向十分挑嘴的校尉大人都弃了自己的小灶,改和士兵一起吃大锅饭,被不明真相的将军点名表扬,评为同士兵同甘共苦的典范。
  秋荻很快升任伙头军的伍长,每月军饷多了十个大钱,把她乐的屁颠屁颠的。
  伙头军平日里也训练,但是比起其他士兵就要少许多了,只每天早上在校场跑十里路就得回去做饭。尽管十里对秋荻来说简直比老虎还可怕,但是因为在校场偶尔能和成大器猛子他们碰个面,说说近来的状况,彼此鼓励。秋荻还是很高兴,每天咬着牙,拼命摧残那两条小细腿儿,半个月下来,居然越跑越轻松,身体也壮实了不少。
  成大器和猛子表现都不错,也都升了伍长,看趋势有望编入龙虎营。
  结束了三个月的新兵训练之后就要被正式编入大营,成为真正能上战场杀敌的战士。
  校尉依依不舍的送别秋荻,特意关照把她介绍给龙虎营新的校尉,直接就当了伙头军的伍长。
  龙虎营是中越王军队中最骁勇善战的一支队伍,没有之一,就连伙头军拎着大勺都能随手敲死几个敌人。
  龙虎营的伙头军一共六个人,个个虎背熊腰,都是战场上刀尖舔血过来的。秋荻的个子才到他们胸口,瘦瘦弱弱,刚从新兵营里出来连战场都没上过。她这从天而降的伍长显然不能服众。
  一进营房的门,一个满脸大胡子的伙夫就来了一句,“哟,咱们龙虎营什么时候混进一只小猫儿啊!”
  另外五个人齐声大笑了起来。
  个头最高面皮比较白净的人,捏着嗓子学了那倚门卖俏的姐儿接口道:“哎哟,讨厌,这么说人家,人家会生气的,生气了会亮出我的猫爪爪,给你们瞧瞧厉害!”
  接着又是一阵洪钟似的哄堂大笑。
  秋荻也不恼,笑眯眯的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新来的伙夫,我叫秋荻,就是秋天的芦苇,穷人家草根孩子,以后大家就是战友了,还请多关照则个。”
  伸手不打笑脸人,秋荻这一主动问好又笑眯眯的十分有礼,几个大汉反而面子上过不去了。
  满脸胡须的讪讪道:“大家都叫我大通。”
  “林山子”
  “张大宝”
  。。。。。。
  秋荻笑眯眯的一一跟他们打招呼,然后抱着自己简单的行李去整理。
  打开被窝却发现被窝里躺着一条碧绿的蛇,吐着红红的信子。
  蛇这种生物,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以来就是女人最畏惧的生物之首,秋荻也没有例外,尖叫一声,眼前一黑,居然吓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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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大比拼
更新时间2014…8…2 2:00:42  字数:2687

 龙虎营新来的伙头军伍长居然被一条没有毒的小蛇吓晕过去,这消息很快传遍了整个龙虎营,秋荻迅速成为一大笑柄。
  从此秋荻就没有碰到过大勺,每天要么灰头土脸的在烧火,要么满头大汗的在刷碗。
  副伍长大通直接越过她成了实际意义上的伍长,应该说,伙头军这六个人里头,她地位最低,就是个打杂儿的。
  秋荻心中郁闷,每次看见大通他们几个人把好好的食材煮出猪食的味道,就心痛的无以复加。
  眼看着大通捞起一勺酱油老抽就要往锅里丢,秋荻实在忍不住了,出言阻止道:“这个不能放老抽,味道会太重。”
  “好好烧你的火!”大通白了她一眼,一勺老抽丢了进去。
  秋荻蔫蔫儿的往灶膛里添了一块柴火。
  这样下去不行的,秋荻决定找大通他们好好谈谈。
  大通挑挑粗壮的眉,难以置信的听完秋荻的一番理论,轻蔑道:“你想掌勺?就你这小身板儿细胳膊细腿儿?灶台你都爬不上去,等你做好早饭,太阳都下山了。”
  “是啊。”林山子劝慰“我们也是为你好,你可是刘校尉推荐的人,万一有个闪失,不好交代啊,这龙虎营不比你原来的新兵营。这里个个都是刀尖上舔过血的汉子,你搞的不好,小心被他们活剥了生吃。”
  秋荻坚持。
  大通沉吟了一会儿,决定想个办法打消她的念头,于是点头道:“你要掌勺可以”他指着看似最瘦弱的林山子,“我呢也不以大欺小,山子是我们这最弱的,你如果打的过他,就让你掌勺。”
  “好!”秋荻毫不犹豫,一口答应。
  林山子哀怨的看着大通,“。。。。。。我哪时候变成我们六个当中最弱的?最弱的是李大嘴才对。”
  李大嘴砸了一片大白菜叶子过来,“你才最弱了。”
  “一个月,一个月之后,我们校场见!”秋荻虽然答应的很爽快,心里却是完全没有底的。
  就算是最弱的林山子,那蒲扇大小的巴掌,一巴掌都能给她拍泥里。。
  大通满口答应,“一个月就一个月,到时候让龙虎营所有兄弟都来做个见证,你要是能胜过山子,以后我们兄弟就都听你指挥,尊你为伍长。”大通大手一挥,大方的说道,“这一个月也不要你烧火了,你自由训练,别到时候说我欺负你。”
  成大器和猛子也在龙虎营,听说秋荻要和林山子比武,都替她捏了一把汗。
  “你们两个没义气的,就知道长他人志气,灭我的信心。”秋荻狠狠踢了一踢地上的石子,“快点给我想办法啊。”
  “明天起,每天多跑十里路,练脚力。”
  “明天起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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