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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太丢脸了!
混混也分三六九等的。
“嘿嘿,不是你拿的,怎么会在你口袋里?这里上百人,一百双眼珠,可是看得清清楚楚。吴四哥,我本来还以为你是个大哥,没想到你就是个扒手而已。”
“亏我还跟你讲什么规矩!”
“呸!”
李无归一口啐在他的脸上,那不屑的神情,简直就好像刻上去的,永远都不会再消失了。
“你你……”
吴慵气得几乎要吐血,却半晌都说不出一句话。
饶是他号称“智多星”,这当儿脑袋里也乱成了一锅粥,再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为自己辩护。因为不但别人,就算他自己,也看得一清二楚,这钱包确实是从他口袋里掏出来的,真要闹到派出所去,这扒手的罪名,那是无论如何都洗刷不掉了。
不但吴慵目瞪口呆,一旁的罗宏光更是嗔目结舌。
这个钱包确实是他的,而且就藏在沙发垫子的缝隙之中,原本就是想要闹事,等闹完了,还得偷偷把钱包拿走。至于怎么闹事,事先他们也没商量好,是吴四哥临时决定闹这一出的。
谁知这钱包居然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了,这戏法到底怎么变的,他一点眉目都没有。
难道是吴四哥顺手将他的钱包收了起来?
燕飞扬嘴角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容。
这中间的戏法,当然只有他看明白了,那钱包分明就是李无归直接送进吴慵口袋之中的,再从他口袋里拿出来。
事实就是这么简单,但李无归那快手,简直就是来无影去无踪,纵算燕飞扬,如果不是对李无归的手法知之甚稔,只怕有时都不一定能看得清楚。
对于一个立志要做“偷王之王”的人来说,这种障眼法不过是小菜一碟罢了。
用在吴老四这种土豹子混混身上,绝对是高射炮打蚊子——大材小用!
当然,也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讲规矩”,可是吴慵当着这许多人的面亲口说的,那无论李无归用什么手段来对付他,都不算坏了社会上的规矩。
“吴四哥,咱们是不是还要报警,请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来搜搜身?”
燕飞扬依旧居高临下地望着吴慵,不徐不疾地问道,语气平静,听不到半点波澜。
吴慵死死盯了他一眼,伸手一抹鼻血,猛地站起身来,脑袋一阵眩晕,差点又倒了下去,连忙甩了甩头,好不容易才摇摇晃晃地站稳了。
“好,有种。今天这个事,我吴老四记住了,山高水长,将来总还有再见面的时候。”
“走!”
说着,袖子一甩,迈开大步,就向门口疾走而去。
满脸铁青,双眼中的愤懑和仇恨,几乎要化为有形之物,将这夜总会一把火烧个干干净净,方才能泄心头之恨。
刺青男子急急忙忙跟在后边,知道自己今天闯祸了,吓得战战兢兢,头都不敢抬。
这就是“大哥”和“小弟”的区别。
说起来,今晚上刺青男子远不如吴慵那么狼狈,至少他没有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挨揍,也没有莫名奇妙背上“扒手”的名声。
然而看上去,他比吴慵狼狈多了。
双方的气势,完全不在一个水平线上。
看着两人的背影狼狈地消失在门口,一直压抑着气氛的歌舞大厅之中,骤然爆发出一阵阵的哄笑声和女孩子的尖叫声。
其中尤以萧潇的声音最为清脆,最为响亮。
第102章 你要打那就打!
“哼!”
靳云涛万万没想到,这出好戏,竟然是如此收场,顿时面上全无光彩,只觉得这里群魔乱舞,到处都是嘲笑地眼光和神情,再也呆不下去,重重“哼”了一声,拂袖而去。
武鸣等人自也觉得十分无趣,一个个跟在后边,一言不发。
“靳科长,就走啊,再玩玩嘛……”
陶德明一眼瞥见,连忙小跑着跟上去,嘴里连声说道,看上去非常客气。不过细心一点的话,就能从他眼里看到无论如何都难以完全掩饰得讥讽。
这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幸好在大多数人看来,陶经理还是很讲礼数的,半点都没有怠慢靳衙内,只有极少数几个知道内情的人,不断的冷笑。
“呸!”
“什么东西!”
唯独萧潇直截了当地将这种不屑表露了出来,随即就兴高采烈地冲到燕飞扬身边,挽住他的胳膊,扬起娇俏的小脸,满脸都是笑意。
“快说,你怎么知道那钱包是在他口袋里的?”
燕飞扬笑着指了指李无归,说道:“我不知道,他才知道。”
李无归永远都知道人家值钱的东西到底藏在哪里!
“耶,好厉害!”
小丫头又蹦又跳,高兴得了不得。
这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几家欢喜几家愁。
萧潇兴高采烈,喜笑颜开,吴慵却垮着脸,好像一夜之间死了老子娘一样,牙齿咬得咯咯响。其实他现在还能咬牙切齿,已经是李无归手下留情了,不然的话,他如今就是个猪头,满头满脸不会有一块好肉。
“四哥,不能就这么算了,我们马上把哥们都叫来,这就杀回去,把那两个小王八蛋砍死!”
刺青男子跟在后边,咬牙切齿地说道。
“砍死尼玛X,你个王八蛋,叫你不要带钱包不要带钱包,你特么就是不听……特么让那个王八蛋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给老子来这一手!老子先砍死尼玛X的!”
吴慵骤然爆发,冲着刺青男子咆哮起来。
这口恶气,从夜总会一直憋到现在,吴慵总算找到了发泄的对象。
刺青男子顿时就焉了,耷拉着脑袋,一声不敢吭。
他也是奇了怪了,明明自己将钱包塞进了沙发缝隙之中,怎么会跑到吴四哥口袋里去的?要说真是那小子搞的鬼,那手法也太快了些。
吴慵咆哮完,伸手拦了一台出租车,刺青男子总算还知道给老大拉开车门,吴慵坐在了副驾驶座,刺青男子连忙上了后座。
出租车径直开到火车站旁边的一栋六层楼房停了下来,吴慵下了车,直接上了四楼,打开一间房门,大步走了进去。
这不是他家,是他的办公室。
吴慵正儿八经开了一间贸易公司。
在社会上混了那么久,吴慵也知道,继续这么混下去,是没前途的,如今这世道,有钱的才是大爷。捞社会终究不是正道。
吴慵嘴里不说,在他心里,却一直以萧雄作为榜样,努力追赶。
当混混就要当到萧雄那个份上,那才叫出人头地,没事就和大人物混在一块,推杯换盏,称兄道弟,到哪里都被人尊称一声“萧总”。像他们这样的,到死也是个烂仔,一辈子被人瞧不起,动不动就被派出所收拾一顿,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得急匆匆跑路。
这日子,也真不好过。
所以好几年前,吴慵就开起了贸易公司,而且生意还过得去,再这样下去,吴四哥用不了几年,也能上岸了,就像萧雄一样,牛逼哄哄地被人尊称为“吴总”。
也正因为他开了公司,才答应武鸣,今晚上去冠军夜总会找点麻烦。
不管怎么说,那几个都是衙内,和他们搞好了关系,今后做什么生意都有个关照。
否则的话,这样砸场子的事,哪里还轮得到吴四哥亲自上阵?
谁知就一头撞在铁板上,撞了个鼻青脸肿。
吴慵一屁股坐进大班椅里,呼呼地喘粗气,习惯性地伸手去敲自己的额头,却忘记如今脑门子都紫了,刚一碰到,就痛得大叫一声,猝不及防之下,差点连眼泪都飙了出来。
“我日尼玛!”
吴慵只觉得一股怨气无处发泄,重重一掌排在大班桌上,却又差点将自己的巴掌拍肿。
什么世道!
“不行!不能就特玛这么算了!”
吴慵哼哼着,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开电话号码本,随即抓住了桌面上的座机,开始往外拨号。
世纪之初,手机话费贵得要死,多数人还是习惯用座机打电话。
由此可见,不管吴慵装得多像个老板,内心深处也还是个屌丝,这种屌丝心性,绝非一朝一夕能够改变得了的。
第一个电话拨打的,也是手机。
“喂,卷毛?是我,四哥……对!你现在马上叫几个弟兄,到我办公室内,记得带上家伙……对!咱们今晚上有活要干!”
第二个电话拨打的是座机,毕竟不是每个烂仔,都买得起用得起手机的,家里有个座机的,都算很不错了。
不过没有人接听。
这个时间段,吴慵要找的人多数还在外边花天酒地,谁会守在家里当好儿子好爸爸?
真要那样,就不会跟着吴慵混,给人当小弟了。
不是每个烂仔都能跟萧雄一样,返璞归真的。
“你,马上去白寡妇那里,把眼镜给我叫过来,让他也多带几个弟兄,记得抄家伙!”
吴慵“吧嗒”一声,将话筒丢了回去,指着刺青男子,喝道。
眼镜这色鬼,这时候一准在白寡妇的小店里鬼混。不过这小子心够狠,手够辣,今晚上这活,光卷毛带人过来还不够,非得眼镜到场。
“哎,好咧……”
刺青男子大喜,看这架势,四哥是要玩个大的,好好教训一下冠军夜总会那帮不开眼的小王八蛋。当下向吴慵连连点头哈腰,转身就往外跑。
吴慵这才掏出烟来,点上一支,深深吸了一口,还没来得及喷出来,就听得门口“哎呀”一声惨叫。
正是刺青男子的声音。
吴慵猛地坐直了身子,一口烟呛着,不由得连连咳嗽起来。
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响起,在静夜中听起来,格外令人惊心动魄。
“谁?”
吴慵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好不容易止住了咳嗽,冲着门外大叫了一声,随即眼前一暗,一个高大的身影,将整个门洞都遮住了。
正是燕飞扬。
手里还提溜着一个人。
乃是刺青男子,不过好像已经晕死过去,浑身软瘫,像条死狗似的,被燕飞扬揪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