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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 作者:黄蓓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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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都喜欢我,对艾早却有一种本能的、小心翼翼的提防,仿佛一个人跨进雷区之前,身子会先感到发麻一样。这也正是李艳华选择了领养我而不是艾早的原因。即便艾早不是长女,她没有胡妈步步为营的护卫,李艳华还是会选择我,降服我,把我训练成她的小侍女,小跟班,小克格勃,或者是一块小甜饼,小饵食。
    可是那一年我才五岁,快乐,单纯,娇憨,模仿着艾早的一言一行,开始对这个世界的探索。我完全不知道从一个家辗转到另外一个家,是一种什么样的命运改变。
    一支小小的、引人注目的队伍在春日融融中往城中照相馆行进。
    花蝴蝶一样的两个小女孩儿是我和艾早。
    这也是整支队伍中最亮的风景。我们的小辫子梳得别出心裁,辫梢上扎着漂亮的玫瑰花结,我的是红色,艾早的是黄色。与之相配,我穿着一件红白交色的毛衣,艾早的毛衣浅绿中夹着鹅黄。毛衣的质量很差,几乎有一半都是纱线,其余也是旧毛线染色而成。那时候毛线是紧俏物品,要凭票购买,再说我们家的经济情况也没有奢侈到可以有闲钱购买新毛线。但是,在很多时候,品位和情调不一定要靠铺张完成。
    我妈妈抱着一周岁的艾好紧跟在我们身后。她高挑,严肃,嘴唇紧抿,目光中看不出是喜是忧。她穿着淡米色凡立丁裤子,裤边翻上去,熨得非常挺括。上身是一件灰蓝两色格子的两用衫,小方领,贴袋,衣扣有螺旋形的花纹。这两件衣服是她衣柜里最好的行头,逢到出门做客才会穿上。她手中的艾好穿着我们小时候穿旧了的花衣服,加上一张红扑扑的小脸,软软地垂在额前的头发,看不出是个男孩儿。他对出门游玩很有兴趣,眼睛瞪得像一对铃铛,东张西望,看什么都觉得惊奇。他的嘴巴还傻乎乎地张着,口水不断地流下来,把我妈妈的肩头洇湿了一片。
    排在第四位的是李艳华。她那天把蓬松的头发披散下来,垂在肩头,显得时髦而华丽。我觉得她那副模样不像护士,像电影里的女特务。她穿着一件非常柔软的开司米的毛衣,浅蓝色,织着镂空的花纹,胸前的纽扣也同样是蓝色,闪着贝母样的光泽。我曾经听她告诉妈妈说,这毛衣是托人从上海买回来的,花了她将近一个月的工资。除了这件毛衣之外,她家里还有一些漂亮时髦的玩意儿:有一个带拉链的拎包,一个月亮形的发夹,甚至还有一对珍珠色耳环。但是耳环她从来没有戴过。她说,如果戴出去,就会被批评,还要写出书面检查,弄不好被扣工资,不合算。她不戴,但是不妨碍她经常拿出来,给我和艾早看看,摸一摸。她许诺说,我和艾早,谁先结婚,她就把耳环送给谁。
    为了这副漂亮的耳环,我希望我比艾早先结婚。
    最后一个人,队伍的尾巴.是胡妈。她手里拿着一个包袱,里面包着为艾好准备的尿布。
    本来是不需要她跟过来的,可是她担心我妈妈把艾早打扮得太漂亮了,一不留神被街上的“抹花儿”掳走。“抹花儿”就是专门拐骗小孩子的人。其实,有我妈妈和李艳华两个大人跟着,哪里有这么胆大包天的“抹花儿”呢? 胡妈一路跟着,不过是为了欣赏艾早漂漂亮亮走在街上的样子罢了。我妈妈对胡妈的心思完全心知肚明,她尽量地满足胡妈,交给她保管两块尿布的任务,实际上也就是给她一个跟着出门的理由。
    仲春四月,天已经有点热了。我们尽量地走在梧桐树荫里。半个月没有下雨,碎石子的路面干得发白,一脚踩下去,扬起低低的灰尘,黑布鞋面靠近鞋底的一圈变成了土黄色,像是鞋子外面又套了一层薄薄的鞋套一样。我和艾早一路跳跃着,专拣树叶投下来的阴影走,谁要是踩出影子就算是输。有时候树叶稀薄,影子突然断掉了,必须跨一大步才不至于出局。
    还有的时候行道树突然缺了一棵,好几米宽的路面对天空亮出了肚皮,我们不可能伸直双臂优雅地飞过这段空当,只好踮了脚尖,麻雀一样地蹦过去。逢到这种情况,输赢就不计。
    我们走过了一个果品食杂店,店堂的竹匾中堆了约摸十几个干巴巴的苹果,一捧长了虫子的红枣,还有一些看上去像泥巴捏出来的土黄色的核桃。一个裁缝店,店门口横着拉起一根绳子,挂着已经完工的长长短短的裤子和清一色浅蓝或深蓝的上衣。一个卖包子和面条的小饭馆,此刻不在饭时,灶火封着,店伙计趴在桌上打瞌睡,苍蝇围着他嗡嗡地转。一个橱窗里陈列着热水瓶、手电筒和雨靴的百货用品店。我不知道布置橱窗的人为什么不把这些东西换成洋娃娃和小汽车,那样会漂亮得多,最起码小孩子会愿意看。我们还走过邮局。邮局的门窗漆成绿色,街边上竖着一个邮筒,橱窗里空空的什么都没有,玻璃上贴着红色蜡光纸剪出来的字,五个,排成圆弧形。我在城里的很多地方都见到过这五个字,都是一模一样的写法,这使我感觉到一种仪式上的庄严。我上了小学一年级之后终于把这五个字认出来了,它们就是:“为人民服务”。    ’我们在邮局门口停了一会儿。等妈妈从后面赶上来,因为我们不知道要不要走进邮局,走到最后面的一间办公室,把爸爸叫出来。但是妈妈赶上我们后。轻轻摇一摇头。于是我们又回到路边上,找地上的树影。
    我们最终推开“宏光”照相馆的锃亮的玻璃门,兴奋而又胆怯地走进去。一股廉价地毯上散发出来的潮湿味把我裹住了。里面的空气很闷,人们走来走去时全都是小声地说话,仿佛怕惊着了那个黑箱子里的镜头。我妈妈去交钱,开票,然后让我和艾早坐在一张绿色长凳子上,把艾好塞在我们两个人中间,屁股下垫一个方木块,以便在镜头中跟我们差不多高矮。我妈妈自己藏身在艾好背后,双手扶住他的腰,不让他滑掉下去。
    我这才知道,需要照相的是我们三个孩子,姐弟三个人合影。我不知道的是,照完这张相片之后我就要跟李艳华回家,成为李艳华和张根本的女儿。
    因为面对镜头的紧张,我和艾早都有点过于严肃,一副少年老成的模样。艾好则对钻在黑布下面的摄影师发生了兴趣,他以为那人在跟他捉迷藏,于是眯缝着眼睛咯咯地笑。可是摄影师钻出布笼,捏下橡皮球的瞬间,灯光骤然一亮,艾好吓得一愣,紧跟着哇地大哭,身体用劲地往后仰倒,我妈妈赶紧把他抱了下去。
    照片洗出来之后,艾好圆睁的眼睛里全都是吃惊和惶惑。他仿佛对这个世界很不适应,恐惧无比,无路可逃,一副欲哭未哭的沮丧。
    那天晚上,在张根本家里吃完了一大碗蒸鸡蛋拌饭,我就开始闹着回家。我扔掉了张根本特地买给我的一个花皮球,使劲掰开他的手,哭得声音嘶哑,几近昏厥。我并不明白领养意味着什么,可是我本能地感觉到我妈妈把我抛弃了,我被我的家人排除在外,遗弃在外。他们谁都不再爱我。我再也不能跟艾早一起玩耍,也不能揪艾好的腮帮子,更不能抠大门上的木屑,而后等着胡妈的一声呵斥。我害怕,惊恐,绝望,有一种坠人深渊的恐惧。我只有用哭声来表达我的抗议和愤慨。
    张根本先是盯着我笑,后来就开始五心烦躁,他吼了我一句:“你号丧啊! ”
    我不理他,依旧撕心裂肺地哭,一边哭一边扒他顶在门边的腿,要从门缝里挤出去,回家。张根本回头望着李艳华,有一点幸灾乐祸:“我说吧,这孩子太大了,养不熟的。”
    李艳华在厨房里慢腾腾地洗碗。她十分沉着,甚至有几分冷峻,瞥了我一眼,说:“过了这一夜就会没事了。抱只小狗回家还要叫唤几天呢。”
    实际上我号哭了不是一夜,而是整整一个星期。张根本被我哭得没有办法,跑到我家里。
    把艾早接过来,陪我睡觉。我每天晚上都是拉着艾早的手,一直哭到睡着。睡着之后我还紧抓她的手不放。我死死地攥住她,指甲掐进她的皮肉,把她的手背掐到青紫。或者我抱住她的一只胳膊,压在身子下面,不让她动,一动我就会惊醒,更坚决地把她的胳膊搂住,藏在怀中。
    那段时间,艾早无师自通地长大了,成了我的名符其实的姐姐。她知道要迁就我,怜惜我,礼让我。她伸出小小的手,让我紧紧抓住,如果我不让她动,她就憋住不动。她说:“艾晚,你不要哭啊,我不会走开的。”
    可是小孩子都是没记性的东西,仅仅十来天之后,我就习惯了自己身份的改变。我学会了一个人在单独的房间里睡觉。我平心静气地坐在李艳华和张根本的身边吃饭。如果李艳华不准我出门跟艾早玩,我就乖乖地趴在窗台上,往那个风仙花和鸡冠花次第开放的院子里看。我听到别人叫我“张小晚”这三个字后,不再傻愣着朝别人瞪眼,我知道这是我的新名字,是我的称呼,从此之后我做人的标识。
    李艳华松了一口气。她开始训练我做家务,从扫地练起。她站着,手里抱着一个茶杯,很有耐心地指点着我:先扫四边,再往中间;先扫床底桌下,再扫走路的过道。扫帚头往前挥,别往自己脚上扫。腰弯下去,两只手要抓住扫帚柄的顶端和中端,松松地抓,否则扫起来不顺畅。
    她跑到我妈妈面前报喜讯:小晚都学会扫地了! 小孩子要让她劳动锻炼,思想才不会变修。艾早也该学学小晚的样,别让胡妈惯得太厉害。
    我妈妈看了看在院子里奔跑着捉瓢虫的艾早,一声也不响。也许她心里舍不得我,可是她什么都不能说。
                          三  开陆虎车的人
    贾铭在清晨开车把我送到机场。候机厅里空空荡荡,只有几个扫地的清洁工,和拖着滑轮包晃来晃去无所事事的几个早行的旅客。有个人站在报亭前看玻璃窗内的杂志封面,一边旁若无人地吃着手里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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