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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什么,你可以留下尸虫在那边让他们抓到,到时他们看到这是虫子引起,怎么会想到你头上,我这尸虫很珍贵,培养了一千多年才会飞,有机会变成虫王的,你不要算了。”
“……”丁毅无语。
这时女人吱牙一笑,难得露出笑容:“我说,你要是不给我找到回去的路,我就在你的脑袋里放个虫卵,还有你那美丽的双胞胎。”
“嘶”丁毅顿时就觉的头皮有点发麻。
丁毅被她一吓,差点就把自己的玉佩给拿了出来。
还好他忍住了,玉佩粘起来后,都没放进传送阵里,不知道会有什么化学反应。
而且这女人明显是想要这传送阵的,交了出去,自己就没有了。
丁毅真是舍不得,不到万不得已,也不愿就这么交出去。
古玉里不是有灵气可以供她使用么,只要能找到足够的灵气,送她走就行了。
他眼珠转来转去,一边看女人打游戏,一边拿出传送阵。
“老板你看,这中间有个金属孔,除了放你们的灵石,会不会也能放别的?”
女人一边补兵,一边漫不经心的道:“有灵气的东西都能放进去,他吸满十块上品灵石的灵气就能启动了。”
“哦。”丁毅无奈的哦了声。
却听女人继续又道:“你上次搞的古玉,一千块都没有一块上品灵石的灵气,我看你要找到一万块以上才有用。”
“不是吧,全世界的古玉加起来也没这么多啊。”
“要不你就把阵眼找到。”女人又道:“传送阵在你们的世界,阵眼也肯定在。”
“阵眼?”丁毅心中狂喜,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那是什么东西?”
“阵眼本身就是嵌在那金属孔里的,可能后来被人拿了出来。”
“阵眼就相当于钥匙,只要靠近传送阵百米之内就能启动传送阵。”
“如果把阵眼安装那孔里,可以把传送阵收进体内,滴血认主,以后别人想通过你的传送阵,还要得到你的许可。”
原来把玉佩装进去会这样?丁毅心中狂喜啊。
我之前滴血认主过阵眼,只要把阵眼装进去,那传送阵就是我的了。
还好之前没在玄天阁装进去,不然肯定被女人看出来。
“过两周我们去本岛吧,我要找人报仇。”丁毅狞笑道。
“行,总之你快点。”女人最近忙着升最强王者,居然没有像以前那么催丁毅。
接下来的日子,丁毅发现这女人有点不对劲了。
她除了打游戏,也开始看电影电视,特别爱看那些现代剧,主要是看电影里女角色们穿的衣服。
看了几天之后,有天把丁毅叫过去,指着手机里拍的照片:“帮我买这几套衣服来,还有鞋子。”
丁毅一看,我去,全是夏天的各种超短裙,还有肉丝袜什么的。
你终于肯换衣服,当然买。
丁毅天天看她穿那身黑衣服,早就想叫她换了。
不过后来才知道,女人有几十套这样的黑衣服,每天都换,换完就扔了,最近是真的没衣服换,只有她们世界的古装了,所以让丁毅买这边的衣服。
然后丁毅继续孤伶伶的一个人,上学,下课,有天实在受不了,跑去方若男的宿舍胡天胡地的一下午,也不管女人有没有偷看。
女人则在家里一边打游戏,一边学习。
转眼就过了两个星期,五月初到了。
学校开始放假。
丁毅和女人也正式开启本岛之旅。
第四百六十四章 遇到旧识
两个多小时后,丁毅在江户下机。
江户是本岛国的首都,是亚洲第一大城市,世界第二大城市,全球最大的经济中心。
接机的人叫宋东,是香门安义在这边分部的负责人。
宋东三十多岁,上身只穿了一件短袖,露出手臂和脖子上的纹身,看起来十分凶狠。
不过他肯定听过丁毅的种种传说,面对丁毅十分客气和尊敬。
接到丁毅之后,就送丁毅到附近的一家五星级酒店。
刚走到酒店大厅门口,看到一辆出租车走下四个年轻人,带着好多箱子包包等行李。
两男两女都是十八岁十九岁的样子。
他们和丁毅同时走进大门。
有人回过头看了眼丁毅,惊叫起来:“丁毅。”
丁毅回过头,发现四个少年表情各异,有的惊奇,有的意外,居然还有鄙视和不屑。
这四人看起来都十八九岁,高中生的样子,丁毅都不认识。
这谁啊?丁毅莫名奇妙。
“丁毅,好久不见啊,你不会不认识我了吧?我苏珊珊啊。”其中一个女的,一头短发,十分干练,长的也算不错,差不多有七十分左右,当然现在丁毅美女见过了,已经无视这种档次的。
“苏珊珊?”丁毅听到这名字,再看看看这四人,终于想到是谁了。
他高中就转了三次学,来三中之前,在一中呆了有一学期不到。
当时有人打碎了他的玉佩,他暴打了那人一顿,差点被开除。
这四个人,全是他在一中的同班同学。
他在一中呆的时间还不如三中多,加上好久不见,居然有点忘了。
“丁毅,听说你转三中了啊。”一个一米八个子的男生,戴着幅墨镜,脸上一副不屑的表情,淡淡的看着丁毅。
这男是当时一中的班长,叫承俊。
被丁毅打的人,和承俊是好朋友,当时承俊还想帮那人打丁毅,所以这承俊对丁毅一直没有好影响。
“承班长,苏委员,我想起来了,呵呵,好久不见。”丁毅认出了这四个同学。
都是班上的尖子生,班长承俊,体育委员吴建新,数学委员苏珊珊,英语委员路小谣。
两位帅哥加两个美女。
他们和丁毅也有差不多快一年没见了,当初都以为丁毅要被开除了,后来才知道是转学。
四人里面,除了苏珊珊外,其他三人都不喜欢丁毅。
“行了,珊珊。”路小谣厌恶的看了看丁毅,丁毅以前在一中,学习不好,又爱打架,路小谣最不喜欢这种人。
也只有苏珊珊当时在班里对丁毅有点关心。
“等下,等下,好久不见了。”苏珊珊喜滋滋的看着丁毅,发现丁毅和以前有什么不同,不过却说不出那里不同,对,是自信。
以前的丁毅,成绩不好,又不受老师和同学欢迎,有点自卑,连正眼看苏珊珊都不敢,而现在的丁毅看起来明显自信了很多。
“难得在国外遇到,你们是旅游还是购物的,不如一起吧。”苏珊珊兴奋的道。
路小谣顿时脸色黑了下来,承俊也是板着脸:“珊珊,我们和他不是一路的好吗。”
言外之意,丁毅也配和我们在一起?论学习和品德,他根本不是和我们一个档次的。
丁毅根本没当一回事,也不理他,问苏珊珊:“你们是跟大人来的还是自己来的?”
“我妈和闺蜜过来购物,我们跟着来玩玩。”苏珊珊:“我妈她们已经等不及在购物了,我们先把行李搬到酒店。”
出了国大人不在身边?丁毅皱了下眉:“这附近是有名的一番街,没有大人陪着,晚上你们不要乱跑,最好别去歌舞伎订一番街。”
他这是关心这四人,必竟是出国在外,不是国内。
这个年龄在大人眼里还是小孩子。
不过这话听在其他人耳朵里就太剌耳了。
“丁毅,你还没我大呢,这口气,切。”路小谣直接就用鄙视的眼神瞪着丁毅。
“你顾好你自己吧。”承俊冷冷的道。
“给你个电话,有事打我电话。”丁毅不理其他人,报了个电话给苏珊珊,说完一挥手,转身而去。
看着丁毅和宋东走向前台“呸”承俊率先对着丁毅的背影吐了口口水:“什么玩意,他以为自己是谁?也不知是不是偷了谁的钱来本岛的。”
丁毅以前在一中出名的穷,这是全班都知道的。
“就是,穿的人模狗样,说话还老气横秋,我看他身边那男的,有纹身的,一看就是黑色会,我看他是混黑邦了。”路小谣也冷笑道。
“过两条街就是歌舞伎订一番街,他会不会读不下书,在这边打工?”承俊附合。
“有可能啊,他家里那么穷,搞不好在这边做混混。”吴建新笑道。
“倒也有可能,他这种人,学习滥,品德差,除了混混也没什么能赚钱了?”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嘲讽丁毅。
“够了,都是同学,你们积点口德好吧。”苏珊珊怒道。
“哎,别说了别说了,走,先把房间定了。”承俊连忙打叉。
然后他小跑追上去,想看看丁毅干什么。
“你好,我们订了8888号。”宋东用英语和前台交流。
“是华帝国的丁先生吧,江户都大酒店欢迎丁先生,祝你旅途愉快,有什么服务,可以随时拔打我们总台。”前台说这话的时候,边上一个服务生已经跑了出来。
因为丁毅定的是他们酒店的总统套房,享受贵宾服务。
服务生跑过来帮丁毅提起箱子:“丁先生请跟我来,一会出不出去,如果出去,我们酒店可以安排劳斯特来基斯。”
劳斯特来基斯是世界第一品的豪华汽车,后面追上来的苏珊珊四个顿时一愣。
“等下。”丁毅回头和宋东握了握手:“行了,你回去吧,有需要我打你电话。”
“那毅哥你休息,有需要随时找我。”宋东恭恭敬敬,鞠了个躬后,转身离去。
“我送你。”丁毅也客客气气送他离开大厅。
哦,好会装啊,承俊和吴建新两人对视一眼,就觉的丁毅和自己的朋友在装逼给他们看。
“麻烦,我们订了三个房间。”这时英语最好的路小谣和前台说话。
“不好意思,我们房间早已经满了。”前台表示谦意:“你们是不是订错了,我们一小时前就已经满房了。”
“什么?不是吧。”四人顿时大急。
“我们来之前就订了啊。”有人拿出手机,打开软件。
然后他们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