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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猎熊城,是斯歌德东南边境上的大城,占地面积很大,但由于这里的土地适合耕作的不多,造成这里大多村镇,都很贫穷,相应的,税收也少得多。而这样的税收,还要养起全国除了国王直属以外人数最多的军队,以防备一些大小沙漠国家的侵袭。
因此,猎熊城的领主格立伯爵只好广开商路,特别是和这个大陆上很多dú lì组织都搞好关系,一切能生财的事,无不尽量合作。所以,格立伯爵和木鳄岛一直合作得很好,除了生意上的往来外,一些不适合动用军队在明面上解决的事,也都会交给木鳄岛去做。
所以这次任务,出发前,王子的信已经派人送到这里了,格立伯爵也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木鳄岛的人在这里,办什么事都方便得多,甚至连出入城门,都不需要缴纳城门税。现在已经晚上了,城门已关了起来,但当屠城出示了木鳄岛的证件之后,守城的士兵还是破例开了城门让他们进入。
一进了城,就有两个士兵模样的人走了过来,由斯认得,这装备打扮,应该是左手的人。
果然,那两个士兵一过来,就对着他们行了个礼,说道:“各位大人辛苦了,我们长官请大家到前面最大的旅馆见面,房间也已经为各位准备好了。”
“哈哈哈,左手这兄弟就是……没说的,不过……你们两个能不能告诉我,他是不是又在打什么坏主意了?”公牛大笑着问那两个士兵,他太了解左手这个家伙了,每次很大方地请他们吃喝完乐后,一定会有点什么要求提出来,到时拒绝起来就不太好意思了。
“公牛大人,您误会了,我们长官只是想到各位一路过来辛苦,特别是你们走的路线,一路上应该吃喝住宿条件都不太好,所以已备了酒食,请你们过去好好吃一顿晚餐,没有其他意思。”两个士兵表情虽然很严肃,但是态度却也带着点玩味的意思,谁都知道,这公牛对敌人很残酷,但对自己人,又非常的便,非常好说话。
一大帮人见左手既然这么热情,就都高高兴兴地随着两个士兵来到了猎熊城最大的那个旅馆。
一进门,就看见一大群侍女正在跳着美妙的舞蹈,单单旁边奏乐的乐队,就有十几个人。还有好几个侍女正在左手身边,服侍着他喝酒,很多侍女看起来像是刚刚在这里买来的,都是些生面孔,但都个个长得很是美丽动人。
见到他们进来,左手破天荒第一次这么热情地站了起来,迎了过来,边走向他们边笑着:“各位,辛苦了辛苦了,一路上长途跋涉,吃喝用度一定都不能让各位满意,快快坐下来,好好喝点我刚买来的好酒,这坛酒,是我花了800第纳尔从这里的贵族手里买来的,极是香醇。”
屠刀吐了吐舌头,恨不得左手直接把酒折合成钱给他好了,但一想到反正折钱是不可能的了,不如拼命喝个够本,于是第一个冲到一个桌前,坐了下来,眼睛看着侍女们,用眼神催促着侍女快帮他倒酒。
左手亲手拉着由斯和屠城,来到桌前,让他们和自己坐得最近,还亲自为他们倒上美酒,笑着说:“两位一个是这次分组的负责人,一个是出力出得最多的,你们是最辛苦的了,理应由你们喝这第一杯酒,来来来,我敬你们两个一杯。”
由斯心里纳闷,为什么他像是什么都知道一样,再一想,左手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如果是发生在附近的事,应该大致是逃不过他的法眼的。看来,这家伙是知道了他们干掉几个秃鹫骑士的事了。
大家也都坐了下来,好好地吃喝起来,一扫连rì来的疲倦,个个都有说有笑起来。连平时觉得挺吵的音乐和舞蹈,都感觉听着挺顺耳,看着挺顺眼。
等一坛好酒差不多喝完时,左手才有意无意地说道:“听说你们几位,在快到猎熊城时,遇上了秃鹫骑士团的几个人,还和他们产生了冲突,后来情况究竟如何?”
“左手,你别装模作样了,情况你应该已经都了解了,说吧,直接说你有什么要求,能办到的,兄弟们也不会拒绝你的嘛。”屠城看着左手,苦笑地说道。
“哈哈哈哈,这这这,那我就不客气了。我听说,几位干掉了几个秃鹫骑士,还把他们的整套防具都弄了回来了。我想,这些防具太过笨重,你们也不可能穿着它们出去办事。不如……我拿出点钱来,给各位兄弟分了,这些铠甲,就归我吧。”左手终于把他藏着掖着的最终企图说了出来。
“哈哈,左手,你一张嘴我就看到你的肠子了,我还不知道你这么热情就是在惦记着那些装备。这次交锋,主要功劳是由斯的,这些东西,应该由他处置,只要他同意,我们都没意见。”公牛也凑上来说道,众人都附和着。
“好!爽快!”左手拍了拍手,有个年纪看起来挺大了的老兵走过来,递给由斯一叠汇票,看这面额和厚度,大约有个四五千第纳尔。
由斯心里算着,好像很是吃亏,不过其实他也没想过这批防具能卖什么钱,本来还打算到时上交给营里就是。不过现在钱都送上门了,不要白不要,笑着就接过。
大约看了一下,翘着嘴角笑着对大家说道:“这次可不能说是我的功劳,都大家拿命打出来的。咱就平均分赃了吧,哈哈哈哈。”
众人都推着不肯要,连最喜欢钱的屠刀,也只说蹭到几杯好酒已经够本了,不要分钱。不过在由斯的坚持下,众人还是平均分了那些钱,连刚加入的罗门,也意思了一下分到了两百第纳尔。
而最高兴的是左手,做完这笔交易后,嘴都笑歪了,又靠回那铺得软软的座位,让侍女们帮他按摩起来,嘴里不时地发出舒畅的轻叫声。
第71章 交锋
钱袋、矮子等人,来到猎熊城时,为他们带来了秃鹫骑士团的消息。他们负责的这一条路线,正是秃鹫骑士团大部队所行走的路线。
不得不说,王子这个安排非常的好,大家集合时,必然有一组人已经发现了敌人的踪迹。而集合后再一起出发,又能让他们集中最大力量去对付敌人,毕竟大部队的秃鹫骑士团,对很多国家正规军来说,都是有一定的难度的,更别说他们这种非正规组织了。
当最后一组人,食人鱼、美男子他们六七个人到达猎熊城时,大家就集合出发了。按照钱袋他们带领的路线,开始了追捕可奇领主的行动。
经过一天一夜地连续赶路,很快他们就发现了秃鹫骑士团经过的痕迹……按照这些蛛丝马迹看,他们要追踪的这帮敌人,居然是到斯歌德骑士国绕了个路,又进入了沙漠地带,而且不只不是回萨曼顿,甚至,也不是去哪个沙漠小国,而是向着西南的沙漠深处而去。
他们到渺无人烟的大沙漠里去干什么?所有人都感到难以理解。就算带足食物和水,在这种冷热无常的大沙漠边缘,都已经让人难以承受了,更何况往沙漠的深处而去,难道这些疯狂的人,居然是想横穿沙漠不成?
大家简单地商量了一下,大部分人的意见,还是继续追踪下去,毕竟这次的任务就是要抓回可奇领主,而不管他们到底是向哪里而去。
所以,钱袋他们安排人手,在附近村落采购足食物和水,还把这附近唯一能买到的只匹骆驼全都买了下来,然后一行人,就向着沙漠深处追行而去。
经过了几天艰难地行走,终于在一处沙丘向下看到极远处的营帐。
在沙漠这种一眼看得到地平线的地方,偷袭什么的都显得很可笑,唯一的方式,就是直接硬碰硬地战斗。
左手打了个手势,他那些私兵马上列队,以小组为单位,长短兵器配合,又架起大盾,摆出对付骑兵的阵形。虽然不知道弓箭手能不能走到作用,但弓箭手还是在裁缝、黑妞、泥胡子等几个远程高手的指挥下,列起了队。
士兵们保持队形,慢慢地走下沙丘,众人也骑着马慢慢地走了下去,向着秃鹫骑士团方向前进而去。
才走出没多远,对方的斥候就发现了他们,吹起了特殊的军号,那些骑士们很快都骑上了坐骑,摆起了阵势,准备应战。
由斯皱起眉头,痛苦地摆了摆头。大家都被由斯的表情吸引到,都看着他,问他怎么回事。由斯叹了口气,跳下马来,担忧地说道:“大家下马吧……”
“啊?下马,你在开玩笑吗?下马步战对付这些传说级的骑士?”公牛大叫道,虽然他觉得由斯一向挺有主张的,每次听他的建议和计划,常常都能凑效,但要大家下马,靠着步战来就会骑兵,让他们觉得由斯此时真像是白痴一样。
“唉,你们看,那些秃鹫骑士团,现在骑的那些马和骆驼,特别是那些马,都是特殊的品种,我们的马,和它靠近时,就会因为恐惧慌乱,变得无法控制,只会把我们摔下马来。”由斯从小就学习各种马匹的知识,虽然有些纸上谈兵,但这些知识都是巴拉达他们用了几十年的战斗经验积累下来的,甚至用很多的**和生命换来的,错不了。
由斯说完,拔出背后的铁剑,也不再多解释了,慢慢地走到那些步兵的前面去,这么一来,他变成是单独站在最前锋了。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被由斯这么一说,都没了主意,只好一个个下了马,准备步行战斗。
秃鹫骑士团,创立以来,经过了两代,老一代的团长,在帮助苏丹统一几个国家时,已经战死,同时战死的还有接近一百个秃鹫骑士。使得秃鹫骑士团现在的总体实力已经远远不如从前了。
但在现任团长,老团长最看好的骑士风暴之鹰的带领下,就凭着仅剩的这几十个骑士,居然也建立起不少的功勋,得到了整个联盟国家各势力的赞赏。
在所有人以为他们将会更进一步地为苏丹国服务时,他们却选择叛出国家,这让所有人都没办法理解。
现在,风暴之鹰骑在一匹沙漠恶龙马上面,冷峻的脸,看不出一点点温度,像是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