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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王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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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没有机会,跟姐夫离这么近了。姐夫,秀嫣不怕的,如果鞑子的箭射过来,我可以帮姐夫挡住。反正那个陈钊我也不喜欢,嫁给他就要一辈子受苦,如果能为姐夫挡箭,死了的话,也会很高兴呢。”
  身后有蒙古铁骑的威胁,所有人的心思,都放在了逃命上。小姑娘的倾诉,除了杨承祖外,其他人不会听到,她也就放心大胆的将所有的心事全部说了出来。浓浓的相思,如火的热情,几乎将杨承祖融化掉。就在他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公主的柔情,处理这混乱的关系时,一阵不合时宜的大笑声恰好出现,总算是让他从这种窘态中得以解脱。
  “哈哈哈哈!你们这帮废物,连本小姐都赛不过,还叫高手呢?我们郭家,是马背上一刀一枪换的富贵,这种小场面,根本难不住我。等本小姐点起人马来,立刻就把北虏杀个落花流水,让他们知道本小姐的手段!”
  郭九姐跨下的卷毛赤兔马,本就是价值千金的良驹,加上她从小喜欢枪棒弓马,骑术娴熟,这种夜间疾驰,于她而言不过是当成了一场赛马的游戏。那些护卫、军伴都被她超了过去,渐渐追上了杨承祖的坐骑。
  杨承祖的马本也是上好的骏马,不过一马双跨,速度自然就慢了下来,郭九姐一指自己的马“小姑娘,来跟我同乘一骑,看看咱们谁比较快一点。”
  永淳侧过头去,竟是破天荒地对郭九姐吐了吐舌头“我才不要和你同骑一匹马,我才不要离开姐夫。”一边说,一边示威似的,将身子贴的离杨承祖更近了。郭九姐哈哈大笑,伸手做势欲抓,似乎想演一下走马擒将,可是这时,铁蹄踏地的震动声,打乱了嬉笑与打闹。
  后队方向,爆出阵阵呼喝之声。一名殿后的卫士从后面赶了过来,马上骑士道:“缇帅,大事不好,北虏贼追来了。后队已经去鞑子先锋交了手,请缇帅早做定夺。”
  他们距离京师还颇有一段路程,如果被蒙古兵拖延住,那肯定是坚持不到京师的。以这点人马的战斗力,也不大可能顶住蒙古人成规模的冲锋,好在方才交手的只是蒙古前哨游骑,后卫暂时还顶的住。
  但即使杨承祖这种不知兵要的,也知道这种维持持续不了太长时间,谷大用、张永都是带过兵的,更知道其中厉害。张永道:“事到如今,只能丢卒保车,让儿郎们在这顶着,将来,他们的家小,咱家保他们一世富贵,吃喝无忧!”
  杨承祖道:“事不是这么个解决的办法,总得有人留下来,跟这帮鞑子周旋一阵,否则大家怕是都走不了。这个留下来的差使,我来做,不过二位公公,还有九小姐,有件事,我想拜托你们一下。这个拖油瓶,麻烦你们把她送回我家,杨某若是能活着回京,定有厚报。”
  他一把将永淳从马上抱了下来,将她推向了张永与谷大用,同时承担起了留下来殿后,这个几乎是注定成为弃子的任务。


第六百一十八章殿后(下)

  张永等人对视一眼,他们自然知道,用这点人马殿后,意味着什么。这是虏贼,不是响马盗贼或什么武林高手。这百多名护卫不管装备如何,武艺多么高强,都抵挡不住几百名蒙古骑兵的进攻。留在这里迟滞敌人的脚步,不论能否成功,自己怕是都杀不出来了。
  固然能回到京里是好事,可问题是,杨承祖是天子宠臣。如果他折损在这里,自己就算回了京师,皇帝那边,又能不能放过自己这些人?想到这一层,张永和谷大用面面相觑,拿不定主意。
  “我不去,我要跟姐夫在一起,姐夫在哪,我就在哪。我不会离开姐夫!”永淳鼓起嘴巴,坚定不移的走到杨承祖身边,接着就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孩子似的,紧紧抓住了杨承祖的衣袖。
  “蒙古人来的更多了,仗打的不怎么顺手,请几位早做定夺,恐怕我们顶不住太久。”这次来报信的,是一名杨家的护卫。这些人都是杨承祖按着仪卫司的方式操练出来的,轻易不会叫苦,当他们表示顶不住太久的时候,局面恐怕已经到了极险恶的局面。
  杨承祖抓着永淳的小手,感觉到她的手冰凉的,仿佛像个小冰棍,这一点倒是像极了她的姐姐。“二位公公见笑了,从小就没人违拗过她的意思,所以有点任性。请别见怪。无论如何,只要你们把她送到家里,对二位公公还有九小姐,必有厚报!”
  说到这里,他手上使力,将永淳朝郭九姐身前一推,又朝郭九姐施了一礼“九小姐,把人带走,这里的事,交给我。”
  张永道:“杨缇帅,咱家也是跟着先帝打老了仗的,无非是北虏贼,在应州杀的也不少了。殿后的事交给咱家,咱家的三弟,就有赖你照应了。”
  “公公高义,杨某心领了,不过公公身上的担子并不轻,护送的差事,未必就比留在这里殿后好做了。只有公公这样经历过征战的良将,才有可能把任务完成。时间紧张,不要再争下去了,杨某告辞。如果能活着回来,我请你们喝酒!”
  永淳见姐夫翻身上马,急的大叫一声姐夫,就朝杨承祖奔去,却觉得后颈一疼,就陷入了昏迷之中。郭九姐一掌切晕了永淳,将人朝马上一丢,又朝杨承祖很四海地一拱手“果然是好汉子,够资格当我郭九姐的朋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
  飞身上马,招呼起自己贴身的女兵,向着京师方向疾奔。张永、谷大用对视一眼,也只好学着郭九姐的模样,朝杨承祖施了一礼,带上自己亲信的护卫,向着京师方向离开。杨承祖则将宝刀抽出来,朝空中虚劈一刀“儿郎们!跟我给这些鞑子来上一记狠的,然后撤下去。”
  张永、谷大用,身为八虎成员,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狠人。他们与杨承祖有交情不假,不过更多的原因是互相利用,各取所需。
  认为有这种交情,就能让对方为自己当盾牌,或是把对方当做可以任自己摆布的弱鸡,那最后只会死的连渣都不剩。让这两人留下来指挥作战,他们肯定不会愿意成为弃子,最多是做做样子抵挡几下,接下来就会逃之夭夭,把一切搞成一团糟。
  杨承祖留下来殿后,既是有着永淳安全高于一切的考量,另一方面,也是有着自己的把握。蒙古人来的目的是打抢,并不是打战。并没有消灭掉所有部队的觉悟,事实上,就连那些村庄,只要防守的足够严密,蒙古人也不会去进攻。所谓从古北口直打到京师附近,恐怕也只是绕了过来,而不是把所遇到的每一个城池都啃下。
  只要让对方认识到,自己这支人马并不是商队护卫或是镖局之类的豆腐,而是有战斗力的部队,同时也没有多少可供劫夺的财货,蒙古人多半就会放弃这块难啃的骨头。
  三人离开时,是带走了一部分护卫的,杨承祖手上的兵力大概有六十余骑,这点人马在蒙古人面前算不了什么。不过天气已黑,蒙古人又没打起火把,即使视力比汉人要好,但是想要调动起大部队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这几十骑倒是更容易发挥集中作战的优势,黑夜里,大家的视线都不好,蒙古人的弓箭优势也大受影响。不过整体而言,这帮人比汉人更善于打夜战,不论是骑术还是箭术,他们的水平都比汉人军队为高。同样的夜里,他们受的影响,比汉人部队要小的多,如果对上的是普通汉人军队,夜战里,蒙古人肯定是赢家。
  不过杨承祖这六十余人,不能算成普通的士兵,他们身上全都着了重甲,个个技艺高强,论起来,与边军里那些将领的家丁大抵伯仲。六十几个家丁冲锋过来,即使是蒙古人,也并不那么容易对付。
  宝刀闪过,对面蒙古人手里的弯刀被削成两段,那名骑兵还不等做出反应,宝刀余势不减,直接劈在了这名蒙古人身上。单薄的长袍,在锋利的宝刃面前,起不到什么防御作用,那名蒙古士兵连喊都没喊出来,就落下马去。
  黑暗中,不知谁射出了箭,正中杨承祖的前胸,但是杨承祖的身子只是晃了晃,并没有落下马去。而是反手拔出箭,朝地上丢了下去,然后大喊道:“差不多了,咱们可以撤了!”
  他这一轮反击,算是打中了追兵的软肋,蒙古人没想到他们敢打反冲锋,部队分的很散,根本调动不起来。结果被几十名重甲铁骑凶残的碾压了一通,接着就由着他们大摇大摆的离开。
  这些蒙古骑兵普遍都是草原上的普通牧民,这些人既是百姓,也是强盗,不过装备上都弱的很。遇到这支铁甲骑兵,没有绝对优势的兵力,也没法把人留下。而这支骑兵杀进去,又杀出来,自身的损失并不大,然后在杨承祖的带领下,向着旁边的山地退避而去。
  这些被打的乱了阵脚的蒙古兵,也意识到,遭遇到的对手,似乎不是普通的护卫,而且对方身后,也没发现有商队之类的影子。
  与这么一股强敌,周旋,似乎没有太多的便宜。几名领兵的头目商量几句,转过马头,奔向了队伍后面。而在这支庞大骑兵的最后,六匹高头骏马,拉着一部巨大的马车。如果是大明的文武看到,肯定会叫出它的名字:象辂。


第六百一十九章仇家

  这乘象辂比起大明亲王常用的车辇来,装饰上更为豪华,于草原而言,就得算穷奢极欲。四周彩绸流苏上,绣有无数经文。而在车辇内,一名美艳绝伦的妇人,身穿一件绸制紧身战袄,将周身曲线勒的玲珑毕现。
  脖子处的盘扣许是因为疏忽,并未系上,露出白皙的脖颈,顺着这里看下去,或许就能看到那对让人魂牵梦绕的峰峦。在她身旁,跪着两名妙龄的女子,身穿紧身蒙古袍,也颇为可人,在她的肩头和腿上轻轻的敲打着。
  这女子懒洋洋的倚在车壁上,两条修长的**绅直,一对纤纤玉足,搭在对面一个大汉宽阔的胸膛上。而那名捶腿侍女的拳头,就在那两条长腿上,不轻不重的捶打着。女子似乎是困了,即使外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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