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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名湖畔的爱与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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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阅读本文的朋友:  

本文记录了两个少年——于雷和陈可之间的相互爱恋,相互折磨,以及他们和他们周边的许多人在京大经过的40个月的故事。  

最初开始写他们的故事是在很久之前。那时候一个相熟的朋友在京大的民间BBS,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论坛的同志版上混得很好,我把最初写的一些东西给他看了,他说倒是有意思,不妨接着写出来,在此地连载也好。可还没来得及把第一部分贴出去,这个论坛就被中宣部关闭,京大最后一个自由、开放的言论基地也就没有了。我于是把这个断断续续的失败的小说停了下来,毕竟没有一个作者愿意在失去了读者的情况下继续写作。  

到了晚近的一段时间,把手上的工作停了一些,感觉清闲了不少,无意中又看见了当时写的这些东西。时隔多年再读这些已经略显陌生的文字,感觉其中的人和事仍能触动心弦,便又打起精神删删改改,把没能写完的部分重新构思了一下。就是想把它完成,也算是给往昔的岁月画上一个完满的休止符。  

作者也算是文科出身,在京大的风花雪月中陶冶了几年,深知文字的不易。记帐一般的小说是可以当成作业来写的——小说写了千年,桥段总是那么一些。可真得要表达些什么,抒发些什么,但凡牵扯到人性的真实、感情的无奈,却总是显得那么下笔难言。  

第一个说明  

互相爱恋又互相惩罚,或者说是爱情对爱者和被爱者的惩罚,这是本文的主题。  

很多同志们总是喜欢说:我们有爱的权利。但是,爱不是一种权利。因为权利总是指向一定的客体,而这种客体唯独在权利被实现的时候才有意义。你能说你有暗恋一个人的权利么?显然这是太荒唐了,因为暗恋用不着实现。如果你的爱只是藏在心底,并且甘于享受孤独,那这种爱就只存在于你自己的世界里,是谈不上客体,也谈不上权利的。  

与其说爱是一种权利,不如说爱是一种可能,一种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可能。就象是从路上走过,你可能会遇见属于你的那个他,可能会遇见后又错过了那个他,可能会错过了又急忙去寻找,然后找到了另一个他,甚至,你可能会因为过于专注地看他而被迎面飞来的汽车撞死,转世重生成了另一个人的他。不要忘记,任何可能都只是硬币的一面。在你追求爱的可能时,也必须面对另一种可能。  

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不要奢谈什么权利。  

即使你有足够的运气,在人生的征途上看见了爱的可能,那也只是个开始。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是永恒存在的,这是真正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真实地了解对方,爱情才有了神秘而危险的气息。  

它预示着幸福,或者毁灭。  

它是爱,也是罚。  

如果你有足够地耐心看下去,我相信你会在陈可和于雷的身上看到这种让人心痛的魅力所在。  

第二个说明  

时代已经改变了。我不想单纯为了戏剧效果而象很多人愿意做的那样,把人物的背景设定在一个同志爱情的史前时期。  

就象《双城记》里写的那样,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从好的一面说,没人再会为自己是同性恋而羞愧地自杀了,因为没有人再好意思拿同性恋作为攻击别人的工具。承认自己对同性恋的宽容态度,已经成为了知识分子阶层的流行和时尚,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还不相信同Xing爱情的存在。  

从坏的一面说,坦率而言,我们都活在一个性滥的世界里。我们可以轻易地在这个时代里找到性,获得生理的发泄;如果你愿意把这种近似于野蛮的行为看成是爱情的前兆,你甚至也可以轻易地找到爱情。  

在这一代人里,谁还把Zuo爱当成一回事呢?福柯说,当Xing爱走出神圣的光环时,人类的文明前进了一大步。是不是这样且不做评论,事实是,我的确没有能力禁止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物去追求生理的快感——只要这不超出他们自己的道德范畴。  

谁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我感觉自己有义务把这篇倾注了那段岁月中所有激|情的文章和所谓的〃激|情〃小说区别开来。  

但是,请不要用一种清教徒的眼光来看待里面的人和事。  

第三个说明  

本文从结构上说基本符合传统小说的要求,保持了传统小说的戏剧张力和以结局为导向的〃公路小说〃风格。在叙事手法上,以〃万能第三人〃的讲述为主体,结合了第一人称的视角,以期借此而表达出感情世界的多角度性、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以及完美的不存在。在时间的线条上,也非完全的直线发展,因为叙事角度的不同,时间必然也多少有些重叠。  

任何的形式也罢。作者只是希望能够以最切近的角度,为这些年来他所经过的人和事,景与情,悲欢苦乐,爱恨情仇作一个完整的注脚。但究竟写出来了些什么,连作者也说不清楚,只能留待观者来指点迷津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记叙中涉及的所有的人,事,时间,都不指向任何真实的存在。  

所谓未名,即是没有名称,没有命名;既然未名,也就无所指。所有的故事,读者不妨权作笑言,姑妄听之。这段小小的废话既是向各位看客的一个说明,也充作是全文的序言。文字并不沉重,希望各位读的开心。  

逆旅主人乙酉年春 
 
 
  
 作者: 211。136。253。*  2006…3…9 18:53   回复此发言    
 

 
2 回复: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此间的春天来得晚,当日历已经翻过了三月,杨树上才缓缓地冒出新芽。但榆叶梅,连翘,山杏却都已经早早地听见了春的召唤,红一片黄一片地开了起来。这种一嘟噜一嘟噜的榆叶梅是京大春天里最常见的花,连翘也不少,常有人把这种皮可以入药的植物和迎春花混为一谈。  

我记得,于雷,在他还是个刚刚从高中走出来的小孩子的时候,就曾经和陈可在南门一进来的大路上争论过这个问题。陈可说,连翘是三瓣的,迎春花是四瓣的,要是你连数数都数不清那就别跟我来争了。于雷很气愤,说,连翘挂的牌子写连翘,迎春花挂的牌子写迎春花,要是你连识字都识不全我还懒得跟你吵呢!  

京大里的植物都挂着块牌子,大概是觉得此间的学生即使在欣赏风景之余也必然是孜孜不倦,好学不厌。的确,那条大路边上的黄花底下都挂着一块牌子,蓝底白字清清楚楚地写着:连翘。  

我还记得那个时候陈可脸上的表情。他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前面,目不旁视,就象压根儿没看见藏身在花丛里的身份证一样,气鼓鼓地一路小跑去了图书馆,路上甚至都没和于雷斗嘴。于雷可怜巴巴地跟在陈可后面,好几次想打破僵局,但话到了嘴边又咽了下去。  

那条路叫什么我都已经忘记了,也许是从来都没搞清楚过,反正不是叫五四路就是叫民主路,都是一些在京大已经成为历史的东西。可他们当时的那段对话,还有两个人象是在跟谁竞走似的在路上拼命捣斥腿的情景,却深深地打动着我,以至于过了这么些年,依旧不能够忘却。  

1、 于雷  

于雷和陈可一样,都是在那烈火烹油,繁花织锦的一年考进京大的。那一年,当他们拎着行李走进校园的时候只感到京大精神铺天盖地,五四火种焚土燎原,师兄个个气宇轩昂,师姐人人面带桃花,一股热浪催得一群小新生们斗志昂扬,屁颠屁颠地立志要学有所长,扬帆远航。  

一辆富康在京大南门停了下来,这在当年是北京城最好的出租车,一块六一公里。陈可很讨厌富康,他常常说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某种猪饲料,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屑于坐这种车的。但于雷当时还无从知道今后他自己将很长时间无缘于饲料车。他从车上下来,司机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他是两天前到的北京,在父亲的一个老部下杨叔家里住了两天。杨叔现在混得很好,在一个大电讯公司做总裁助理,前途是极好的,家里也很宽敞。但于雷并不想杨叔跟着自己来学校,这和杨叔无关,他是不想任何人陪着自己来学校,他在心里用一种极富有磁性的男中音(这种声音是从来没有从他的声带上发出来过的,这是某种灵魂的声音——在于雷心中大概灵魂就是这么个类似于赵忠祥的声儿)告诉自己,我已经十八岁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是大学生了!  

大学生这个词对于高中生是很神圣的,就好比高中生之于初中生,初中生之于小学生,六年级之于三年级,一年级之于学前班。因为有大学生这个词的鼓舞,于雷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要开始一段崭新的,朝气蓬勃的独立生活。  

司机大叔放下行李,很亲切地在于雷的肩膀上拍了拍,〃好好学!以后肯定有出息!〃于雷满脸微笑地谢过了他,这句话以及它的各种变形版本,在过去的两个月他已经听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但是,谁又会嫌别人夸得多呢?  

从南门望进去好不热闹。只见人头攒动,摩肩接踵;五湖四海来相会,彩旗人面相映红;呼啦啦红旗翻卷,呀哈哈人嘶马叫;我问你从何方来,你问我往何处去;他说他是学生会,你说你是院团委;当爸妈的四处飞走说我儿子省市状元钢琴十级,当子女的结结巴巴说我爸妈有事没来就我自己。旅行箱的拖轮在水泥地上轰鸣着发出巨响,人手一张的传单四处反射着阳光映成白色的海洋。  

于雷心里飕飕地凉了下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最恶心庙会一类人挨着人的场合,这是一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双重反感。那一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于雷的父母带着他到外滩看灯展,周围的大楼比着似地秀出与平日不同的姿色。那时办一次群众活动的性价比是极高的,少说一千两百万上海人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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