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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沅推了他一把:“动静小一点!这毡帐一点儿都不隔音!”原来也竖着耳朵呢!
在外头确实没有在家好,沈沅紧紧地抿着嘴,不肯发出一点动静,就连杨寄用力大了,也要踹他一脚,示意他别那么响。真是没劲儿啊!杨寄有些悻悻的,突发奇想道:“明儿闲着无事,我带你到外头走走。”
沈沅喜出望外:“真的?不会有啥问题吧?”
杨寄笑道:“不会!你男人现在可是这里的大将军。自从利用叱罗忽伐打了那样一场大胜仗,还有谁敢犯边?我们现在所在的地方名叫‘原州’,已经到了当年所说的‘萧关’,一边是贺兰山,一边就是黄河,还有沙漠环绕,易守难攻,是绝佳的地方。除了偶尔有狼,其他都在我掌控之中。就是狼嘛,看到我的刀与箭,还不乖乖退避三舍?”
他自也心痒痒。这段的巡查,边防安固,原州这地方又是特别,除非那被打得半死的北燕人敢冒死穿越沙漠,否则绝无偷袭的可能性。既然如此,何不寻块安静的宝地,供两人享用?
第二日上午,杨寄看完操练,匆匆把一应事务处置好,下午就对营中将官们吩咐道:“今日我单独去外头跑跑,不会很远,你们不用跟着了。”
这浮生里偷来的半日闲暇,自然要和亲爱的老婆一起度过。
“你跟着我走。”杨寄挤挤眼睛,指了指准备好饮水和干粮的马匹,“也算是独特的体验了。”
他的马载着两个人在如雪的沙漠中行进了许久,沈沅只觉得前路漫长,心里有些慌张,但只消朝后一仰,靠在杨寄的身上,那丝慌张便减少了。杨寄边漫不经心地吻着沈沅的秀发,边仔细打量沙面上的痕迹,突然,指着几个不清晰的蹄印说:“这是黄羊!”
他稍稍夹了夹马腹,马儿大概也感觉到了水草的气息,四蹄越发轻快起来。很快,野马和黄羊的蹄印越来越密集,还不时能够看到有鸟儿起落,果然,在越过一道高高的沙丘之后,一处草滩出现在眼前。草滩间蜿蜒着一道细细的流水,他们奔过去,俯首饮上一口,水甘甜清冽,浑身顿时轻松了。
放开马嚼子,杨寄的黑驹撒着欢儿喝水吃草去了。草滩前一片平川,从近处的绿色,渐渐又过渡到远处一片泛白的黄色。四围极其静谧,微微的暖风吹过来,带着淡淡的水气,沈沅找一块平整地方坐下来,看着远处斜落的夕阳,赞叹道:“好美!”
草滩上看夕阳,整个人像被包裹在一片壮丽的橙红色中,天边的云是流动的,远处的沙丘呈偌大的弧线,全数浸在那轮滚圆红日散发的万丈光芒之中。
她看景,却有人在看她。杨寄坐在她身边,心猿意马地随口跟着赞叹,却慢慢在她脸上轻嗅着,呼吸逐渐浊重起来。沈沅扭头笑道:“喂!这是什么地方,你别乱来!”
杨寄腻乎地抱着她,缠着说:“这地方怎么了?你看,左右都没有旁人,天为穹庐,地为床榻,简直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好卧房。”
☆、第127章 大漠
沈沅已经被他带得往下仰倒,勾住他的脖子不肯让背碰到地,娇嗔道:“下头是沙子和草!”
杨寄斗败的公鸡一样撒开手,嘟囔着:“女人真是麻烦……”从马背上取下自己的斗篷,铺开在地上,斗篷里软软的狐毛看着就舒坦。沈沅被抱到铺开的斗篷上,杨寄解下她腰间的茜红色鸾带,挑逗地放在她耳边。斜射过来的阳光一点也不刺眼,倒可以清楚看见天空中一群群掠过的飞鸟,熔化在这销金般的天际。而鸟儿们,若从上方的视角往下看来,大约也会好奇,这样袒裎相对的两个人儿,又为何会如此这般紧密地交缠在一起。
大约是身体太火热,戈壁的风正好带走了两人身上的汗珠,他们总也不舍得分开,互相密密地亲吻。沈沅埋首在杨寄的胸怀里,责怪道:“羞人哒哒的,你怎么想出来在这样的地方?……”
杨寄却是脸皮厚的,笑道:“这地方多好,风里还有花香,也不怕人听到动静。你刚才那声儿,我听着都销魂——营帐里哪能?”
沈沅扭了扭,啐了他一口,起身找衣服穿。杨寄支起身子,嘴里还要油滑:“急啥,不是说要多躺会儿才容易怀孕?你看天才刚刚黑,难道运动多了肚子饿了?……”
沈沅自顾自把裙子系好,四下一看,惊道:“我们的马呢?”
杨寄起身四顾,他那匹黑马确实不见了,他笑道:“小畜生大约到上游去找更嫩的草了。”他打了几个唿哨,平日训练有素的黑马却没有应声而返。杨寄急忙也起身,见沈沅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赶紧安慰她:“没事。我去找找。”
这里几乎是一片荒漠,当夕阳的余光都沉到地平线之下后,气温突然降了下来,杨寄把斗篷披在沈沅身上,沿着溪流寻他们的马。走了好远的路,才看见远处黑黢黢的一团,杨寄走近一看,立刻把沈沅的头藏在自己怀里:“阿圆,别看!”
马已经死了,肚腹上血肉模糊,皮肉被撕扯得一块一块的。“是狼!”杨寄虽然心惊,但还算冷静,拍拍沈沅的手,示意她在原地等一等。然后他拔出身上的佩刀,警觉地四处张望了一下,确认没啥危险了,才重新把目光投到他的爱驹身上,心里舍不得,但此刻马已经是次要了,只能把马背上他的弓与箭囊取下来,摸了摸马的鬃毛叹了口气。
但随即,他的目光“嚯”地一跳,伸手在马的伤口探了探,再回头望向沈沅的时候,脸色已经变了:“阿圆,靠近我!这不是野狼,是豢养的狼犬!”
沈沅飞奔到他身边,感觉自己握住的那双手在微微颤抖。两个人没事跑到这里来,真是作死。可是这会儿后悔也没有用,沈沅说:“阿末,我不怕的,要怎么做,你告诉我,我能做到。”
杨寄语气还算冷静:“这是豢养的狼犬,所以,这一带有人在打猎,肯把狼犬放这么远,不是我们那里猎户的作风。且不管是谁,我们还有两条腿,这里离我们的营地虽有一些距离,快着些走,两个时辰也能走回去。”他抬头望了望西边的最后一丝光,又望了望北边的星辰,从马背上拽下自己的水囊灌足溪水,又解开干粮袋子自己背着。
“走吧。”
天渐渐黑沉下来,两个人举着一支松明火把,吭哧吭哧,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荒野里穿行。离开刚刚那片草滩,眼前很久很久都只出现沙漠,偶有不同的景致出现,也不过是乱石戈壁,低矮的棘草和丛密的胡杨,间或还有一两株沙柳,黑夜像一块巨大的缁绫,慢慢把万事万物都盖住,星光都在云翳里模糊起来,那些乱石、那些草树,如无数鬼怪的影子,倏忽出现,又倏忽消失。
沈沅毕竟是个养在闺中的女郎,很少走这么久的路,跌跌撞撞有些跟不上了。她挽着杨寄的胳膊:“阿末,能不能休息一会儿,我走不动了。”
杨寄的脸色在模糊的星光下显得异常沉寂,努力扶持着她的腋下,摇着头给她鼓劲:“不能停!停下来就真的走不动了。阿圆,你相信我,坚持一下,很快就能到我们的驻地了。回去后,我好好给你揉揉脚。”他细心地把水囊递过来,又把胡饼掰成小块送到她嘴边,却不让她停下,这股走下去的惯性,确实也不能停下。
沈沅两条腿都走麻木了,大喘着气,累得想哭,可想到杨寄以往打仗,大概都是受这样的辛苦,又觉得自己也应该能够咬着牙关忍着。她回头望望已经走过的路程,只见沙丘的剪影茫茫,每一座都长得差不多,根本不知道哪座是刚刚翻越的,而哪一座是已经走过了很久的。
她再次回头的时候,觉得那沙丘上星星点点、忽明忽灭,是橙色的火光。沈沅惊喜地叫杨寄去看。杨寄回头一瞧:“啊,还好不是绿色的光,不然就一定是狼群了……”
沈沅怒道:“这会儿了,你还有闲心说瞎话吓唬我!是不是我们的人过来找我们了?”
杨寄回头仔细看了一会儿,突然一把灭了自己手中的松明火把,低声道:“不好,这不是我们的人!”
“那有什么不好?”沈沅眼前一片茫然,不由嘟囔着。
杨寄沉默了一会儿,又趴在地上听了听。起身后抖落头发上的沙粒,握着沈沅的肩膀说:“这马蹄沉重,是披甲的重骑。这会子大半夜还披甲出来,绝不是普通的猎户,甚至不是普通的边疆士卒。”
“是——”沈沅恍惚已经知道了,牙齿打架,说不出话来。
“是北燕人。”杨寄替她说了出来,“想偷袭我们,趁着夜色往我们所在的原州赶。原州城里有大量粮草器械,若被他们抢去,他们要收复金城郡就指日可待了。”他抬头望望星空,云层太厚,连北方的星斗都黯淡模糊了。后头,是辽远的荒漠,前头,似乎仍是辽远的荒漠。他只能微笑着给沈沅打气:“还好,他们离我们还远。我们再走一个时辰,应该就能看见驻防的军营了。”
才走了一个时辰!还要一个时辰!沈沅疲乏得想哭,这鬼地方一脚下去,连脚踝都会陷进沙子里,随处又有无数的棘草、柳根,夜行的动物也会不时地从身边蹿过。她的脚底,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血泡,一踩下去就是钻心的疼。这样的行路,哪里是平常的道路可比的?
这样的颓念使沈沅走得越发东倒西歪的,头里昏昏沉沉,两条腿似乎都不是自己的了,只是随着机械的运动而前后摆动而已。突然,脚套进了一处凸起的柳根缝隙中,等她听见杨寄在耳畔喊“当心”时,人已经不由自主地朝地面扑倒了。
她被杨寄在身后拽了一把,膝盖一软跪在地上,没有摔到吃一嘴沙子那么惨,但是套在柳树圈里的那只脚不受控制,崴到了。沈沅想自己起身,突然觉得脚踝钻心地疼,疼得完全无法动弹。而心慌意乱的感觉比疼痛来得更剧烈。“阿末,你扶扶我。”她努力使声音平静些,杨寄却依然听出了她的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