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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已经接近了战列舰级主炮,对一些防护较为薄弱的战列舰,有着足够大的威胁。
事实上,中国海军一直在想办法提高二百八十毫米舰炮的威力。
早在大战爆发前,中国海军就获得消息,美国正在秘密设计一种配备了三百零五毫米舰炮、也就是十二英寸舰炮的超级巡洋舰,而这也就是后来鼎鼎有名的“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
显然,美国的超级巡洋舰在火力上超过了中国海军的大型巡洋舰。
说直接一点,美国海军在确定“阿拉斯加”级大型巡洋舰的主炮口径时,肯定参照了中国海军的大型巡洋舰,并且要求超过中国海军的大型巡洋舰,所以才直接选择了战列舰级主炮。
当然,这么做也能节约不少研制经费。
对中国海军来说,为寥寥无几的大型巡洋舰研制一种更大口径的舰炮,显然有点得不偿失。再说了,当时“北京”级即将完工,也没有可能更换口径更大的主炮,自然没有必要研制一种全新的大口径舰炮。
中国海军的应对措施是研制新式炮弹。
对中国海军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只是在具体实施之后,中国海军立即认识到了研制新式炮弹的重要xìng。
说白了,中国海军大型战舰的主炮口径本来就不大。
不说大型巡洋舰,即便是战列舰,也比不上敌对海军的战列舰。比如,美日海军在战前就装备了配备十六英寸主炮的战列舰,而中国海军的那五艘战列舰,仅仅配备的三百八十毫米主炮。
显然,只有研制新式炮弹,才能提升战舰的炮战能力。
正是有了现实需求,所以中国海军在大口径炮弹领域,一直走在世界前列。
战前,中国海军就向几家兵工厂发出了标书,要求开发新式炮弹,在不增加舰炮口径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炮弹的威力,特别是穿甲能力。最终,武汉兵工厂与沈阳兵工厂的投标书获得海军青睐。武汉兵工厂提出的是用高强度材料,比如钨合金来制造弹头,以此提高弹头的穿甲威力。沈阳兵工厂的方案更加超前,提出了“次口径穿甲弹”的概念,即缩小弹头的直径,提高弹头的单位面积动能密度,达到提高穿甲威力的目的。最终,海军同时采纳了两家的设计方案。
相对而言,武汉兵工厂的设计概念最容易实现,技术难度也最小。
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即中国是全球第一大钨储备国,江西就有好几座储量达到世界级的钨矿。
有趣的是,首先开发出来的不是三百八十毫米新式穿甲弹,而是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弹。
原因也很简单,在战胜日本海军之后,中国海军用缴获的“雾岛”号做了测试,证明现有的两种三百八十毫米炮弹依然有足够的威力。随后,在中国陆军攻打到本州岛,占领了神户与大阪之后,中国海军还缴获了停在船台上的“大和”号与“武藏”号,并且获得了一批还没有使用的装甲钢板。在运回国内进行测试后,证明海军的三百八十毫米轻弹依然能够在大约一万二千米的距离上,打穿“大和”号与“武藏”号的主装甲带,因此也就有把握打穿美军新式战列舰的主装甲带。
也就是说,现有的两种三百八十毫米穿甲弹并没过时。!。
第一百九十七章 利器
相反,二百八十毫米穿甲弹早就过时了。测试证明,即便在八千米内,二百八十毫米轻弹也无法打穿“雾岛”号的主装甲带。别忘了,“雾岛”号原本是一艘战列巡洋舰,装甲防护本来就不如战列舰。
这下,问题来了。
即便在大战爆发后,冯承乾也没有批准与建造战列舰有关的任何造舰计划。虽然当时已经有人提出,应该建造一批战列舰,特别是考虑到与美国海军作战,战列舰在太平洋战场依然有存在空间,但是冯承乾驳回了所有建议,一直要求各大造船厂把重点放在舰队航母与巡洋舰。
也就是说,到大战结束,中国海军也不大可能获得新的战列舰。
这样一来,就只能靠手里的五艘战列舰了。
对付日本海军,五艘战列舰不算少,因为到战败的时候,日本海军总共也就只有八艘战列舰,被日本海军给予厚望的“大和”号与“武藏”号根本没有建成,全都在船台成了队的战利品,而在建造途中改变设计,成为舰队航母的“信浓”号则在队攻打到东京郊外的时候被日本海军自己炸毁。最终,“大和”号与“武藏”号都在船台拆毁,以废钢铁出售掉了。
问题是,对付美国海军,五艘战列舰就远远不够了。
参战前,美国海军已有十艘战列舰,而且两艘的快速战列舰。此外,还有八艘在船台建造,即四艘“南达科他”级与四艘“依阿华”级。也就是说,美国海军原本打算用快速战列舰,以一比一的方式取代所有老式战列舰,并且在此基础,把战列舰的数量扩充到十艘以。
更要命的是,当时美国海军雄心勃勃,还在设计第四种快速战列舰。
当然,这就是没有落实的“蒙大拿”级。
如果美国海军决定建造“蒙大拿”级,那么到一九四五年,就能组建一支由十四艘快速战列舰为核心的“无敌舰队”。
要知道,当时除美国之外的其他所有国家在建的快速战列舰也不到十四艘。
哪怕“蒙大拿”级停留在纸面,永远没能开工建造,美国海军也铁定能在参战后获得十艘快速战列舰。
这是个什么概念?
即便不考虑舰龄,美国海军的快速战列舰也是中国海军的两倍。如果把舰龄、作战能力等等因素考虑进去,美国海军快速战列舰的综合战斗力是中国海军的三倍、甚至是中国海军的四倍。
显然,这绝对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可以说,正是因为美国海军有如此多的快速战列舰,所以在一九四零年底,就有人提出应该立即动工建造一批快速战列舰,争取在一九四三年底之前建成,不然随着“依阿华”级陆续服役,中国海军将处于劣势。当时,鲁志刚还亲自找到冯承乾,提出直接从德意志第二帝国引进“俾斯麦”级战列舰的设计图纸,再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做出修改,以便在一九四一年半年动工建造。
事实,当时从德意志第二帝国引进“俾斯麦”级的设计图纸没有半点问题。
别忘了,雷德尔来到中国,与冯承乾签署了“轰炸机贸易协议”的时候,就提出愿意向中国转让一些先进军事技术。只要冯承乾提出引进“俾斯麦”级的设计图纸,雷德尔肯定不会拒绝。
有趣的是,在一九四一年初,冯承乾派了一批工程师去德意志第二帝国,研究了“俾斯麦”级战列舰的设计图纸。只是,这次交流与中国海军建造新式快速战列舰无关,而是在响应德意志第二帝国的需求,即雷德尔随后提出,希望借助中国的造船厂,为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建造几艘战列舰。只是,这件事最后不了了之。主要是中国没有几座能够建造五万吨级战列舰的船台。此外,中德的海航线要到一九四三年底才能打通,而在此之前,中国建造的战列舰根本不可能交付给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只能留在太平洋战场,等于是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出钱,帮中国海军建造战列舰。显然,不管中德关系有多好,雷德尔与冯承乾的私人关系有多好,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都不会做这样的事情。到了一九四四年,也就是中德联军攻占了苏伊士运河,且德意联军占领了直布罗陀要塞之后,雷德尔再次提出在中国的造船厂建造主力舰。可惜的是,当时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已经没有像样的对手了,而且中国海军向大西洋派遣了远征舰队,所以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不再需要更多的主力舰,反到是需要舰队航母。结果就是,在大战结束前,中国海军把七艘舰队航母、二十四艘小型航母以援助的方式转交给了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至于帮助德意志第二帝国海军建造快速战列舰,到大战结束的时候都没有下文。
事实,冯承乾不肯建造快速战列舰,与中国的造船能力有直接关系。
当时,中国总共只有三座大型船台,而且这三座船台承担着建造舰队航母的重任。如果建造快速战列舰,就得占用船台。虽然到一九四二年,大型船台增加到十二座,但是舰队航母与防空巡洋舰的订单也增加了好几倍,依然没有船台用来建造快速战列舰。当然,在一九四二年才开始建造,至少需要等到一九四五年才能交付给海军,而到了一九四五年,恐怕中国海军根本就用不这些战舰了。
只有五艘战列舰,让中国海军不得不重视大型巡洋舰。
在第二次硫黄岛海战中,中国海军就尝到了苦头,即战列舰不够,不得不让巡洋舰去执行原本需要由战列舰执行的任务。
显然,不管怎么改进,巡洋舰永远都是巡洋舰。
即便是大型巡洋舰,也不可能在所有性能都达到战列舰的水准。
如此一来,中国海军就只能追求某一种,或者某几种关键性能,让巡洋舰在必要的时候能够与战列舰交战。
所幸的是,大型巡洋舰有非常不错的基础。
别的不说,至少航速不成问题。
更重要的是,在设计“北京”级的时候,海军中的多位将领就坚持采用二百八十毫米舰炮,没有听从冯承乾的意思。要知道,当时冯承乾打算在“北京”级使用二百四十毫米舰炮,以此节约近千吨的排水量,来改善官兵的居住环境。很明显,那些坚持使用二百八十毫米舰炮的将领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即在必须面对敌人的战列舰时,二百八十毫米舰炮至少不会让“北京”级连还手的力气都没有。
要知道,不管怎么改进,使用多么先进的弹药,二百四十毫米舰炮都不可能打穿战列舰的主装甲带。
二百八十毫米主炮,为大型巡洋舰提供了与战列舰搏斗的资本。
事实,也正是如此,海军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