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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暖春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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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仙发出散伙通牒。    
    性厌恶一般是伴侣外遇、难产、有过性伤害、性洁癖等原因造成的。水仙在难产“后遗症”的阴影作用下,把难产的痛苦根源错误地归咎于做爱,不仅把情爱与性爱的和谐统一强行割裂开来,而且从心理上难以付给性事一席之地。如果在这种“无性”生活中乏于情感沟通,彼此难免会形成“心肌梗阻”式的性爱积怨,这种性爱积怨一旦达到不可容忍的程度便会爆发出来颠覆婚姻的大厦。    
    性厌恶本来就是一种性心理障碍,再度引发“无性家庭”,简直就是雪上加霜。难产的痛苦固然常常历历在目,但水仙若能从做爱的“前戏”开始就排除杂念,集中精力,倾心于爱抚的美妙感受上,性厌恶将会逐步回暖,同时借助性幻想,提高性趣,增强对性生活的欲望,也许可以曲径通幽呐。


第二部分“乌云遮月”为哪般?

    男女之间的性结合,不仅创造了生命,更重要的创造了人间无与伦比的美和快乐,而且这种快乐的生活是其他任何乐趣都无法取代的。因此,在夫妻生活中,性的美妙与颤栗、甜蜜与幸福、浪漫与沉醉无时不震撼着各自的心弦,自然夫妻双方的性的满足程度就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婚姻固然为男女双方的性要求提供了满足的可靠性,但是现实的婚姻生活中,夫妻间性的满足程度却是大相径庭的。如果夫妻生活中因一些主观和客观等诸因素的影响,致使夫妻中的某一方的性欲望得不到满足,那么,婚姻提供给夫妻的“性满足的可靠性”就会发生动摇,从而性不满足导致的性冲突就会给皎洁月光下男欢女爱的浪漫欲情罩上浓重的阴霾。    
    性统治是产生性冲突的“助长素”    
    安欣生性内向憨厚,做事慢条斯理。他与妻子思月是经人介绍认识恋爱后结婚的。恋爱时,思月很率直地就告诉安欣:“我在家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养成了大小姐的坏脾气,遇事喜欢自以为是,不依不饶。你在意吗?”“那敢情好,你瞧我这德行,正好与你互补。咱们这叫‘以柔克刚’,对不?”安欣倒还挺幽默的哩。    
    果然,他们二人结婚后,思月“爬”上了家庭的“领导地位”。事事得尊重她的意见,时时得围绕着她转。新婚之初,也许是两个新人欲望澎湃,热情、激情、炽情挥洒不尽,性生活倒也和谐、快乐。然而,自从思月生了小孩后,情势急转直下。她对性生活显然没有先前那样性趣盎然了。    
    她的这一变化,对于安欣可就惨了。他尽量压抑着自己激情勃发的欲望,每周只向思月提一次做爱的要求。然而,对于这样一个正处于精力旺盛的男人的正常要求,安欣也还要看思月的脸色行事。她没有兴趣时,压根儿就不允许安欣对她“动手动脚”,当然更不要说提出求欢的要求。    
    在这种不平等的性生活中,安欣忍气吞声与思月尽力协调着性生活的关系。可是,思月根本就没有“悔过”的意思,她依然对安欣行使着支配的权力。安欣在极度痛苦中,由对思月情感的失望,发展为性欲望的“阳萎”。    
    一次,思月的几个姐妹来家造访,对安欣在思月面前表现出的体贴入微、细心呵护,大加赞赏,一致认为思月有福气,找了一个好老公云云。待客人走后,思月被姐妹们激起的喜悦之情,诱发了性欲望的火焰,她扑倒在安欣的怀里撒起娇来。尽管安欣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过一次性生活了,但他这时无论如何也激不起性交的欲望。因为他越来越深切地感到思月这时的做爱要求,已失去了夫妻做爱的基础,简直就是一种发泄欲望的施舍。他拒绝接受思月的这种“嗟来之食”。她对安欣的行为大为不解,逐开始怀疑安欣是不是在外“泡妞”或养情人?要不然,他怎么会对老婆的投怀送抱不领情呢?    
    是呀,在夫妻性生活中一方总要扮演支配角色,要求对方无条件服从,这种情况常发生在男人身体上。可是,思月却将自身的不良性格习惯扩展到夫妻性生活中,充当起性生活的主宰,这实际上是要丈夫承认她在性生活中享有性支配的“统治”特权,把丈夫视为性活动的“奴隶”,丈夫对性的要求只能根据妻子的脸色和情绪来获得,这种性关系能正常吗?    
    性生活中,无论哪一方有这种性统治的毛病,就会使伴侣成为被动体,而不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能表露丰富的情感。而且,常由统治一方提出性要求,选择性交体位,性交中一待自己性欲望满足,不征求对方的意见,便匆匆结束。而另一方则对性生活渐渐冷漠,久而久之,便会发生性冲突。    
    夫妻之间,性生活是不存在谁对谁的性统治的,而应彼此尊重对方的意见,因为性生活是两个人的事,夫妻各自既是主体,也是客体,这就是说既有享受性生活乐趣的权利,也有给对方带来快乐的义务。性权利和性义务应该是统一的。再说,从性生活的质量来讲,没有夫妻间密切的配合,只是“烧火棍一头热”,是很难取得理想的性爱效果的。    
    性迁就是产生性冲突的“温床”    
    纯子的先生阿瑞是一个公司的小头头,因头脑灵活,人缘又好,生意做得特顺手。快四十岁的人,身体保养却很好,看上要比纯子年轻四五岁哩。    
    人们常说:男人有钱就变坏。纯子为了防患于未然,从各方面对阿瑞悉心体贴照顾,尤其在性生活中更是“含辛茹苦”兢兢业业——她不想因为自己在性生活上不能满足老公的要求而成为阿瑞感情“走私”的借口。所以,对于阿瑞每周三四次的做爱要求,纯子尽管有点受不了也强忍着。有时为了博得阿瑞的欢喜,装着很投入的样子,配合阿瑞达到性快乐的顶峰,而她自己却疲惫地躺在老公身旁强颜欢笑。    
    有一次,阿瑞在外面应酬回来,带着醉意要与她做爱。她像往常一样很温柔地倒在他的怀里任他疯狂。也许是阿瑞饮酒刺激了兴奋,他这次做爱不但力度大,而且时间持续了很长。经过三四个回合的折腾,纯子原本就没有多少情趣和欲望,身体内越来越干涩,一种难言的不适感觉和微疼正像星星之火燃烧起来。然而,阿瑞在顽强奋斗中根本没有察觉到纯子的身体、生理和表情变化。当阿瑞再次振作起来又准备再接再励时,纯子实在难以忍受阿瑞的这种近乎“催残”的性生活,终于对他提出抗议,拒绝他的再次“侵犯”。从此,夫妻性生活陷入痛苦之中。    
    现实生活中,性生活配合再默契的夫妻,也存在着程度不同的性欲望差异。当一方性欲望很强,想经常性交,而另一方却希望一周或更长时间性交一次。如何科学地调整这种正常的夫妻性欲望差异是有待于夫妻在长期的性生活实践中摸索、掌握、总结、调整。然而,有一些夫妻像纯子一样,为了满足性欲望强烈的一方性要求,不是采取科学的方法调整,而是违背生理与心理的意愿,以个人的忍辱负重来换取对方的性快乐,久而久之,当身体实在适应不了心理和生理的要求时,迁就难以为续,欺骗不能再存在,便从不满、怨愤、愠怒发展到性反抗。    
    性苛求是产生性冲突的“催化剂”    
    有些夫妻在性生活中,一方对性要求过高,很容易引起另一方的不满。譬如,有一对夫妻,丈夫在长期的“一贯制”式的做爱方式中颇感单调寡味。于是,按照有关书中的刺激方式要求妻子采用“背后位”做爱。可是,这位丈夫的妻子却坚决反对。她认为这种做爱方式颇似动物交配的方式,让人接受不了,性冲突出现了。    
    也有些夫妻,在多年的性生活方式中,一方会对某种方式特别“钟情”,而另一方会对另一种做爱方式格外“青睐”。他(她)认为如果伴侣每次做爱时能采取他(她)喜欢的方式,往往能获得较大的快感。然而,假如在做爱时一方坚持以满足自己快感的性交姿势,而另一方却接受不了,于是美妙的性生活“短路”,便产生性生活方式上的性冲突。    
    还有些夫妻中的一方希望另一方以自己追求的性欲满足程度来进行性生活,另一方达不到时或者不愿这么做时,便造成了性冲突。性冲突的双方都不能说有错,关键还在于沟通思想。观念和认识上不同步,选择性生活方式自然难统一。此外,无限的过高要求,对性生活方式并无益处,理想的境界是一种适中的状态。情侣们可以充分挖掘各自的性潜力,但需要双方的努力与配合。如果一方强求另一方,结局是不会圆满的。    
    性分歧是产生性冲突的“引爆器”    
    阿霞出身于书香门第,从小接受正统思想的教育,知书达理,矜持娴雅。在与先生全生做爱时,也少有浪漫、疯狂、放肆的“镜头”。一次,全生与阿霞依偎着看电视,只见屏幕上一对罗曼蒂克的情人在粉红色的灯光下,双方赤裸着上半身,温情蜜意、风情无限地正在调情做爱。看着电视全生特想浪漫一回。终于等到电视看完,他激情满怀地抱起阿霞走进卧室,阿霞心领神会全生的“不轨图谋”。于是,伸手关掉灯,解带宽衣。这时,全生却又伸手打开柔黄色的壁灯。阿霞见全生正欣赏着她的胴体,满脸羞涩地又关掉了壁灯。全生接着再次打开壁灯,阿霞不高兴了,略显愠色地又一次熄灭壁灯。不幸的很,双方在反反复复地关开壁灯中,最终将一桩浪漫的事给搅“黄”了,性冲突油然而生。    
    阿霞由于受正统保守思想的影响,也许她认为夫妻做爱只能在黑暗中进行,也许是她认为裸体是羞耻的,致使她习惯于在黑暗中做爱。然而全生为了增加视觉效果,激起双方的做爱热情,便效法电视中的做爱方式,渴望品尝一次浪漫的做爱的滋味。双方在做爱的氛围中产生意见分歧,从而“引爆”了夫妻间的性冲突。按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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