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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传作者梁启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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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梁启超







    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奸雄矣乎。举天下人而誉之,斯可谓非常之豪杰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而鉴之?曰:有人于此,誉之者千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点;今之所毁,适足与前之所誉相消,他之所誉,亦足与此之所毁相偿;若此者何如人乎?曰是可谓非常人矣。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知此义者可以读我之“李鸿章”。 



目 录 


序 例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李鸿章之位置 
第三章 李鸿章末达以前及其时中国之形势
第四章 兵家之李鸿章
第五章 洋务时代之李鸿章
第六章 中日战争时代之李鸿章
第七章 外交家之李鸿章
第八章 投闲时代之李鸿章
第九章 李鸿章之末路
第十章 结论
附录:李文忠公鸿章年谱 
晚清重臣…李鸿章传   

    
 
李鸿章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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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三年(清宣宗) 癸末1823(西历)

  正月初五公生于安徽合肥县东乡之大兴集。(父17岁,母23岁,兄1岁)

  曾文正12岁,洪秀全9岁,

  禁止民间私种婴粟,更商民与蒙古贸易章程,及国内大事,世界大事;拿破伦败后之五年,孟禄、主义宣布。

  道光24年 甲辰 1844年

  公21岁;中乡榜,于夫人赵氏结婚。

  道光27年 丁末 1847年

  公24岁;是年进士及第改翰林院庶吉士。

  25岁;留京师翰林院。

  30岁;正月封翁,随同侍郎品基贤回籍办团练。是时汪忠源为皖抚文正贻书称公可属大事。五月御贼于和州之裕溪口叙功赏六品顶戴,并赏戴蓝翎。十二月旋入皖抚福济公幕,福济盖公之座主也。

  咸丰5年 乙卯 1855年

  公32岁;二月以克复含山县城赏加知府衔赏换花翎,十月从克庐州府奉值交军机处,以道府用,福济本不知兵,措置未合宜,,公亦不得志,会粤匪势横,公疡官兵之退缩,力清大举以战。总统狰魁士不许,卒立军令状,始得行。不幸大败,合肥诸乡寨皆被蹂躏,公所居寨亦不守,夫人幼子皆死于是役。

  同治二年 癸亥 1863年

  公40岁 正月兼署五口通商大臣。

  同治7年 戊辰 1868年

  公45岁;十二月与继室周氏结婚。

  公46岁;兼署湖北巡抚。47岁兼任总督,为北洋通商事务大臣。

  同治11年 壬申 1872年

  公49岁;5月授大学士,级留任总督。

  同治12年 癸酉 1873

  公50岁;因英使之调停,与日本订约,以50万两为赔偿费,使日本撤台湾之兵。于是世人皆知我惧战,而乐于输金。

  光绪元年(清德宗) 乙亥 1875年

  公52岁自日本与台湾发生纠葛后,总署奏筹善后海防六策,命各督抚祥议以覆。公谓练兵、简器、造船、筹饷、用人、持久、均救急要务;所未易猝办者,即人才经费,日本域,故习渚难,而对人才则更当破例从求。12月清设洋学局于各省。分格致、测算、舆图、火轮、机器、兵法、炮法、化学、电光诸门。择通晓时务大员主义,并于考试功名。

  光绪5年 己卯 1879年

  公56岁:是年赏加太子太傅衔,此年生子。

  光绪13年 丁亥 1887年

  公64岁;奏办开平煤矿,12月开漠河金矿。

  光绪14年 戊子 1888年 

  成立海军。

  光绪20年 甲午 1894年

  公71岁;赏三眼花翎,子经迈员外郎。

  光绪22年 丙申 1896年

  公73岁;订中俄密约,更激国人之怒,然其所从,不被谋害者。实皆西后之力;而公之所以得通西后者,多因李莲英之从中说项,个中未心密自以金钱为本。

  光绪27年 辛丑 1901年

  公78岁;公以肝疾,于9月27日薨于贤良寺。享年七十有八又九月二十二日。 




晚清重臣…李鸿章传   

    
 
第一章  绪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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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惟庸人无咎无誉。举天下人而恶之,斯可谓非常之奸雄矣乎。举天下人而誉之,斯可谓非常之豪杰矣乎。虽然,天下人云者,常人居其千百,而非常人不得其一,以常人而论非常人,乌见其可?故誉满天下,未必不为乡愿;谤满天下,未必不为伟人。语曰:盖棺论定。吾见有盖棺后数十年数百年,而论犹未定者矣。各是其所是,非其所非,论人者将乌从而鉴之。曰:有人于此,誉之者千万,而毁之者亦千万;誉之者达其极点,毁之者亦达其极点;今之所毁,适足与前之所誉相消,他之所誉,亦足与此之所毁相偿;若此者何如人乎?曰是可谓非常人矣。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知此义者可以读我之“李鸿章”。

  吾敬李鸿章之才,吾惜李鸿章之识,吾悲李鸿章之遇。李之历聘欧洲也,至德见前宰相俾斯麦,叩之曰:“为大臣者,欲为国家有所尽力。而满廷意见,与己不合,群掣其肘,于此而欲行厥志,其道何由?”俾斯麦应之曰:“首在得君。得君既专,何事不可为?”李鸿章曰:“譬有人于此,其君无论何人之言皆听之,居枢要侍近习者,常假威福,挟持大局。若处此者当如之何?”俾斯麦良久曰:“苟为大臣,以至诚忧国,度未有不能格君心者,惟与妇人孺子共事,则无如何矣。”(注:此语据西报译出,寻常华文所登于星轺日记者,因有所忌讳不敢译录也。)李默然云。呜呼!吾观于此,而知李鸿章胸中块垒,牢骚郁抑,有非旁观人所能喻者。吾之所以责李者在此,吾之所以恕李者亦在此。

  自李鸿章之名出现于世界以来,五洲万国人士,几于见有李鸿章,不见有中国。一言蔽之,则以李鸿章为中国独一无二之代表人也。夫以甲国人而论乙国事,其必不能得其真相,固无待言,然要之李鸿章为中国近四十年第一流紧要人物。读中国近世史者,势不得不曰李鸿章,而读李鸿章传者,亦势不得不手中国近世史,此有识者所同认也。故吾今此书,虽名之为“同光以来大事记”可也。

  不宁惟是。凡一国今日之现象,必与其国前此之历史相应,故前史者现象之原因,而现象者前史之结果也。夫以李鸿章与今日之中国,其关系既如此其深厚,则欲论李鸿章之人物,势不可不以如炬之目,观察夫中国数千年来政权变迁之大势,民族消长之暗潮,与夫现时中外交涉之隐情,而求得李鸿章一身在中国之位置。孟子曰:知人论世,世固不易论。人亦岂易知耶?

  今中国俗论家,往往以平发平捻为李鸿章功,以数次和议为李鸿章罪。吾以为此功罪两失其当者也。昔俾斯麦又尝语李曰:“我欧人以能敌异种者为功。自残同种以保一姓,欧人所不贵也。”夫平发平捻者,是兄与弟阋墙,而盐弟之脑也此而可功,则为兄弟者其惧矣。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于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固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思,当夫乙未二三月庚子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李乎?以此为非,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故吾所论李鸿章有功罪于中国者,正别有在。  

  李鸿章今死矣。外国论者,皆以李为中国第一人。又曰:李之死也,于中国今后之全局,必有所大变动。夫李鸿章果足称为中国第一人与否,吾不敢知,而要之现今五十岁以上之人,三四品以上之官,无一可以望李之肩背者,则吾所能断言也。李之死,于中国全局有关系与否,吾不敢知,而要之现在政府失一李鸿章,如虎之丧其伥,瞽之失其相,前途岌岌,愈益多事,此又吾之所敢断言也。抑吾冀夫外国人之所论非其真也。使其真也,则以吾中国之大,而惟一李鸿章是赖,中国其尚有瘳耶?

  西哲有恒言曰:时势造英雄,英雄亦造时势。若李鸿章者,吾不能谓其非英雄也。虽然,是为时势所造之英雄,非造时势之英雄也。时势所造之英雄,寻常英雄也。天下之大,古今之久,何在而无时势?故读一部二十四史,如李鸿章其人之英雄者,车载斗量焉。若夫造时势之英雄,则阅千载而未一遇也。此吾中国历史,所以陈陈相因,而终不能放一异彩以震耀世界也。吾著此书,而感不绝于余心矣。

  史家之论霍光,惜其不学无术。吾以为李鸿章所以不能为非常之英雄者。亦坐此四字而已。李鸿章不识国民之原理,不通世界之大势,不知政治之本原,当此十九世纪竞争进化之世,而惟弥缝补苴,偷一时之安,不务扩养国民实力,置其国于威德完盛之域,而仅摭拾泰西皮毛,汲流忘源,遂乃自足,更挟小智小术,欲与地球著名之大政治家相角,让其大者,而争其小者,非不尽瘁,庸有济乎?孟子曰: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此之谓不知务。殆谓是矣。李鸿章晚年之著著失败,皆由于是。虽然,此亦何足深责?彼李鸿章固非能造时势者也,凡人生于一社会之中,每为其社会数千年之思想习俗义理所困,而不能自拔。李鸿章不生于欧洲而生于中国,不生于今日而生于数十年以前,先彼而生并彼而生者,曾无一能造时势之英雄以导之翼之,然则其时其地所孕育之人物,止于如是,固不能为李鸿章一人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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