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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传作者梁启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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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兵器于满洲。 

  第五条 若地方大官处置各事,不得其宜,则须由俄国所请,将此官革职。满洲之巡察兵,须与俄国相商,定其人数,不得用外国人。 

  第六条 满洲蒙古之陆军海军,不得聘请外国人训练。 

  第七条    中国宜将旅顺口之北金州之自主权抛弃之。 

  第八条 满洲蒙古新疆伊犁等处之铁路矿山,及其他之利益,非得俄国许可,则不得让与他国,或中国自为之,必亦须经俄国允许。牛庄以外之地,不得租借与他国。 

  第九条 俄国所有之军事费用,一切皆由中国支出。 

  第十条  若满洲铁路公司有何损害,须中国政府与该公司议定。 

  第十一条 现在所损害之物,中国宜为赔偿,或以全部利益,或以一部利益以为担保。第十二条 许中国由满洲铁路之支路修一铁路以达北京。 

  此草约一布,南省疆吏士民,激昂殊甚,咸飞电阻止,或开演说会,联名抗争。而英美日各国,亦复腾其口舌,势将干涉。俄使不得已,自允让步。经数月,然复改前约数事如下:  

  第一条    同 

  第二条    同 

  第三条    同 

  第四条 中国虽得置兵于满洲,其兵丁多寡,与俄国协议,俄国协定多少,中国不得反对。然仍不得输入兵器于满洲。 

  第五条 同 

  第六条 删 

  第七条 删 

  第八条 在满洲企图开矿山修铁路及其他各等之利益者,中国非与俄国协议,则不许将此等利益许他国臣民为之。 

  第九条 同 

  第十条  同 并追加此乃驻扎北京之各国公使协议,而为各国所采用之方法字样。 

  第十一条 同 

  第十二条 中国得由满洲铁路之支路修一铁路至直隶疆界之长城而止。 

  至是而李鸿章病且殆矣。鸿章以八十高年,久经患难,今当垂暮,复遭此变,忧郁积劳,已乖常度。本年以来,肝疾增剧,时有盛怒,或如病狂,及加以俄使,助天为虐,恫喝催促,于邑难堪,及闻徐寿朋之死,拊心呕血、遂以大渐,以光绪二十七年九月廿七日薨于京师之贤良寺。闻薨之前一点钟,俄使尚来促画押云。卒之此约未定,今以付诸庆亲王王文韶。临终未尝口及家事,惟切齿曰:可恨毓贤误国至此。既而又长吁曰:两宫不肯回銮。遂瞑焉长逝,享年七十八岁。行在政府得电报,深宫震悼。翌日奉上谕: 

  朕钦奉懿旨。大学士一等肃毅伯直隶总督李鸿章,器识渊深,才猷宏远,由翰林倡率淮军。戡平发捻诸匪,厥功甚伟,朝廷特沛殊恩,晋封伯爵。翊赞纶扉。复命总督直隶兼充北洋大臣,匡济艰难,辑和今外,老成谋国,具有深衷。去年京师之变,特派该大学士为全权大臣,与各国使臣妥定和约,悉合机宜。方冀大局全定,荣膺懋赏。遽闻溘逝,震悼良深。李鸿章著先行加恩,照大学士例赐恤,赏给陀罗经被。派恭亲王溥伟带领侍卫十员,前往奠醊。予谥文忠,追赠太傅,晋封一等侯爵,入祀贤良祠,以示笃念荩臣至意。其余饰终之典,再行降旨。钦此。 

  其后复赏银五千两治丧。赏其子李经述以四品京堂,承袭一等侯爵,李经迈以京堂候补,其余子孙,优赏有差。赐祭两坛。又命于原籍及立功省份及京师建立专祠,地方官岁时致祭,列入祠典。朝廷所以报其勋者亦至矣。而此一代风云人物,竟随北洋舰队,津防练勇,同长辞此世界此国民。吾闻报之日成一挽联云: 

  太息斯人去 萧条徐泗空 莽莽长淮 起陆龙蛇安在也 

  回首山河非 只有夕阳好 哀哀浩劫 归辽神鹤竟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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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结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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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鸿章与古今东西人物比较   李鸿章之轶事 

  李鸿章必为数千年中国历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李鸿章必为十九世纪世界史上一人物,无可疑也。虽然,其人物之位置果何等乎?其与中外人物比较,果有若何之价值乎?试一一论列之。 

  第一,李鸿章与霍光。史家评霍光曰不学无术,吾评李鸿章亦曰不学无术。则李鸿章与霍光果同流乎?曰:李鸿章无霍光之权位,无霍光之魄力。李鸿章谨守范围之人也,非能因于时势行吾心之所安,而有非常之举动者也。其一,生不能大行其志者以此,安足语霍光?虽然,其于普通学问,或稍过之。 

  第二,李鸿章与诸葛亮。李鸿章忠臣也,儒臣也,兵家也,政治家也,外交家也。中国三代以后,具此五资格,而永为百世所钦者,莫如诸葛武侯。李鸿章所凭藉,过于诸葛,而得君不及之。其初起于上海也,仅以区区三城,而能奏大功于江南,创业之艰,亦略相类。后此用兵之成就,又远过之矣。然诸葛治崎岖之蜀,能使士不怀奸,民咸自厉,而李鸿章数十年重臣,不能辑和国民,使为已用。诸葛之卒,仅有成都桑八百株,而鸿章以豪富闻于天下,相去何如耶?至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犬马恋主之诚,亦或仿佛之。 

  第三,李鸿章与郭子仪。李鸿章中兴靖乱之功,颇类郭汾阳,其福命亦不相上下。然汾阳于定难以外,更无他事,鸿章则兵事生涯,不过其终身事业之一部分耳。使易地以处,汾阳未必有以过合肥也。 

  第四,李鸿章与王安石。王荆公以新法为世所诟病,李鸿章以洋务为世所诟病,荆公之新法与鸿章之洋务,虽皆非完善政策,然其识见规模决非诟之者之所能及也。号称贤士大夫者,莫肯相助,且群焉哄之,掣其肘而议其后,被乃不得不用佥壬之人以自佐,安石鸿章之所处同也。然安石得君既专,其布划之兢兢于民事,局面宏远,有过于鸿章者。 

  第五,李鸿章与秦桧。中国俗儒骂李鸿章为秦桧者最多焉。法越中日两役间,此论极盛矣。出于市井野人之口,犹可言也,士君子而为此言,吾无以名之,名之曰狂吠而已。 

  第六,李鸿章与曾国藩。李鸿章之于曾国藩,犹管仲之鲍叔,韩信之萧何也。不宁惟是,其一生之学行见识事业,无一不由国藩提携之而玉成之。故鸿章实曾文正肘下之一人物也。曾非李所及,世人既有定评。虽然,曾文正,儒者也,使以当外交之冲,其术智机警,或视李不如,未可知也。又文正深守知止知足之戒,常以急流勇退为心,而李则血气甚强,无论若何大难,皆挺然以一身当之,未曾有畏难退避之色,是亦其特长也。 

  第七,李鸿章与左宗棠。左李齐名于时,然左以发扬胜,李以忍耐胜。语其器量,则李殆非左所能及也。湘人之虚骄者,尝欲奉左为守旧党魁以与李抗,其实两人洋务之见识不相上下,左固非能守旧,李亦非能维新也。左文襄幸早逝十余年,故撂保其时俗之名,而以此后之艰巨谤诟,尽附于李之一身。文襄福命亦云高矣。 

  第八,李鸿章与李秀成。二李皆近世之人豪也。秀成忠于本族,鸿章忠于本朝,一封忠王,一谥文忠,皆可以当之而无愧焉。秀成之用兵之政治之外交,皆不让李鸿章,其一败一成,则天也。故吾求诸近世,欲以两人合传而毫无遗憾者,其惟二李乎。然秀成不杀赵景贤,礼葬王有龄,鸿章乃绐八王而骈戮之,此事盖犹有惭德矣。 

  第九,李鸿章与张之洞。十年以来,与李齐名者,则张之洞也。虽然,张何足以望李之肩北。李鸿章实践之人也,张之洞浮华之人也。李鸿章最不好名,张之洞最好名,不好名故肯任劳怨,媸名故常趋巧利。之洞于交涉事件,著著与鸿章为难,要其所画之策,无一非能言不能行。鸿章尝语人云:不图香涛作官数十年,仍是书生之见。此一语可以尽其平生矣。至其虚骄狭隘,残忍苛察,较之李鸿章之有常识有大量,尤相去霄壤也。 

  第十,李鸿章与袁世凯。今后承李鸿章之遗产者,厥惟袁世凯。世凯,鸿章所豢养之人也。方在壮年,初膺大任,其所表见盖未著,今难悬断焉。但其人功名心重,其有气魄敢为破格之举,视李鸿章或有过之。至其心术如何,其毅力如何,则非今之所能言也。而今日群僚中,其资望才具,可以继鸿章之后者,舍袁殆难其人也。 

  第十一,李鸿章与梅特涅。奥宰相梅特涅Metternich,十九世纪第一大奸雄也。凡当国四十年,专出其狡狯之外交手段,外之以指挥全欧,内之以压制民党。十九世纪前半纪,欧洲大陆之腐败,实此人之罪居多。或谓李鸿章殆几似之,虽然,鸿章之心术,不如梅特涅之险,其才调亦不如梅特涅之雄。梅特涅知民权之利而压之,李鸿章不知民权之利而置之,梅特涅外交政策能操纵群雄,李鸿章外交政策不能安顿一朝鲜,此其所以不伦也。 

  第十二,李鸿章与俾斯麦。或有称李鸿章为东方俾斯麦者,虽然,非谀词,则妄言耳。李鸿章何足以望俾斯麦。以兵事论,俾斯麦所胜者敌国也,李鸿章所夷者同胞也,以内政论,俾斯麦能合向来散漫之列国而为一大联邦,李鸿章乃使庞然硕大之支那降为二等国,以外交论,俾斯麦联奥意而使为我用,李鸿章联俄而反堕彼谋。三者相较,其霄壤何如也。此非以成败论人也,李鸿章之学问智术胆力,无一能如俾斯麦者,其成就之不能如彼,实优胜劣败之公例然也。虽李之际遇,或不及俾,至其凭藉则有过之。人各有所难,非胜其难,则不足为英雄。李自诉其所处之难,而不知俾亦有俾之难,非李所能喻也。使二人易地以居,吾知其成败之数亦若是已耳。故持东李西俾之论者,是重诬二人也。 

  第十三,李鸿章与格兰斯顿。或又以李俾格并称三雄。此殆以其当国之久位望之尊言之耳,李与格固无—相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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